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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房屋稅輕稅政策 總受惠戶數最少13萬戶

2019.04.23
15:00pm
/ 放言編輯部 周佩樺

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中古屋取消漲價、新屋漲幅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及調高折舊率等輕稅措施,於4月1日已完成公告作業,將自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被重稅壓得喘不過氣,擁有一幢房屋到底需要多大代價?台南市府為展現體察民意的決心,促成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中古屋取消漲價、新屋漲幅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及調高折舊率等輕稅措施,於4月1日已完成公告作業,將自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明年房屋稅將減少23億。

 



台南市政府提前於3月19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並做成大幅度的降稅決定,包含「舊屋漲稅取消」、「新屋稅基調降」等。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這次房屋稅調降,正面回應民意,展現十足誠意,感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委員,依據專業、體察民情,做成符合市民需要的決議。

 

 

今年5月份開徵的房屋稅,是依據105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算,針對民意要求凍漲於65%,市府積極努力尋求解決方法,多次函詢財政部意見,均得到「房屋標準單價重行評定後三年內,並無法源可再調整」的回覆。也就是說,台南市政府「依法不得於三年內調整房屋稅」,經中央函示及法院判決,市府過去調整均屬合法合理,退稅於法無據。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未來3年(109年至111年)標準單價調幅降至58%,不僅大幅調降了23%,比凍漲於65%之訴求更具減稅效果,並且自今年7月1日起適用3年,這樣的調幅已是6都最低的。

 

另外,中古屋(90年7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間起造之房屋)標準單價回到105年未調整前的水準,總受惠戶數高達139,379戶。也就是說,自今年7月1日起,105年6月30日以前中古屋的稅基,將回復調漲前標準,90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期間的中古屋,調漲歸零;至於,105年7月1日以後的新屋,調漲幅度也調降為六都最低。

 

 

台南市政府進一步說明,如果去年房屋稅繳10,000元,今年5月份收到的稅單只會再多繳1,600元,絕非外界講的18,100元。此外,委員會還加碼通過只要是市民所有的房屋符合全國單一自住使用的要件,109年房屋稅的課稅現值還可以折減16%,也就是再打84折,折減額度最高以新臺幣100萬元為限,受惠戶數有305,607戶。

 

 

此為台南市政府廣告圖片由台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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