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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謊稱「管區」一句「沒看過妳」要求盤查...藍委轟「太瞎了」!刑事局認:未達「合理懷疑」程度

2021.04.26
16:08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長黃嘉祿承認,葉警要求詹女提出身份證件查核時,確實未達「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的程度。

 

一名詹姓女音樂教師日前指控,在中壢遭警方違法盤查,她拒絕出示身分證,卻被上銬帶回派出所,失去人身自由9小時。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今(26)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痛批,員警盤查SOP淪為自由發揮,該員警先謊稱「自己是管區」,以一句「我沒看過妳」要求看身分證,實在「太瞎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長黃嘉祿坦承,該案確實未達「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程度,不應任意攔檢。

 



魯明哲指出,根據警方秘錄器的內容,葉姓員警當天騎機車接近詹女時,開口說了,「妳住這邊嗎?我是管區,我沒見過妳」,接著就要求詹女出示身份證件核對。完全沒提出任何詹女有犯罪嫌疑的合理懷疑,明顯未達大法官535號解釋令和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攔查臨檢的標準,引發極大爭議。

 

葉姓員警盤查時稱自己是「管區」,但魯明哲進一步調查指出,葉警隸屬於興國派出所,但他盤查的地點在中壢後火車站一帶,真正的管區是中壢派出所,他怒轟,葉警盤查的理由「一句是瞎話,一句是謊話」,實在太瞎了。他強調,盤查必須合法、合情、合理,也應該要經得起外界檢驗,必須從訓練過程就加強警員的基本教育。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長黃嘉祿承認,從曝光畫面看來,葉警要求詹女提出身份證件查核時,確實未達「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的程度,日後會再加強執勤人員的教育工作。

 

魯明哲表示,若第一線執法人員,認為現行的攔查臨檢規定無法滿足治安需求,應該循正常管道向上級反映,透過修法的方式解決,長官更不應該以績效為壓力,要第一線同仁冒著違法的風險去辦案。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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