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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殺警案兇嫌「逃死」判17年定讞!李母吐露「丈夫曾託夢說無法接受!」盼悲劇勿再發生

2021.06.24
18:01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張秀珍說,小姑曾經在二審判決17年後夢到李父,在夢中李父說,「我也無法接受」。她強調,她訴求不多,只盼政府嚴格執法,並且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讓人民更有安全感,別再次發生悲劇。

 

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不幸遭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姓嫌犯持刀刺殺身亡,鄭嫌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則改判17年徒刑,並在刑後強制監護5年。最高法院昨(2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李承翰母親張秀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法律如何判決她不懂,但盼政府能嚴格執法,並保障警察生命安全,別再發生悲劇。

 



在案件審理期間,同為警察出身的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在聽到一審判決無罪後,強烈表達無法接受,更因長期抑鬱以及胃出血等症狀,不幸離世,獨留李母張秀珍一人。

 

綜合媒體報導,張秀珍得知全案判處17年定讞後表示,從案發後到現在,她每天還是會想兒子,法律如何判決她不懂,但真的很無奈,孩子就突然被別人帶走了。

 

張秀珍說,小姑曾經在二審判決17年後夢到李父,在夢中李父說,「我也無法接受」。她強調,她訴求不多,只盼政府嚴格執法,並且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讓人民更有安全感,別再次發生悲劇。

 

張秀珍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哽咽地說,做人真辛苦,若非有女兒、女婿、外孫的陪伴,以及李承翰同事的關心,她早就想不開,要跟著丈夫、兒子走。

 

不少網友對於全案定讞結果也深感不滿,「殺警都沒死,司法已死!」、「為什麼要用我們的納稅錢養他」、「請法官帶回家教化好嗎」、「一條寶貴的生命只判決17年叫家屬情何以堪啊?」

 

全案起於2019年7月,李承翰處理位在嘉義車站的補票衝突,為顧及乘客的性命安全,與持刀攻擊的鄭姓男子奮力拚搏,但最後送醫搶救宣告不治。

 

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時處於急性發病狀態,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無罪,並監護(即強制就醫)5 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判決時,改認定行為能力未達完全喪失,因此只能減刑,改判17年,監護5年。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但最高法院昨認定,無證據能證明鄭男有反社會人格,因此予以駁回,全案定讞。

 

 

圖片來源:翻攝自民視新聞網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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