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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東奧熱潮!綠委促「體改」下一步:推動修法改革體協「萬年秘書長」!

2021.08.20
12:04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林宜瑾強調法規制度的重要性,包括規範單項體育協會正副理事長與秘書長的任命限制,不得有遭受刑事判決的紀錄、至多連任一次等,希望解決體協內部的「萬年秘書長」問題,帶動體育團體的改革。

 

我國在本屆東京奧運表現亮眼,也再次喚醒民眾對體改議題的重視。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林宜瑾、陳秀寳今(20)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會中就體育署的組織變革、選手保障、運動發展、單項協會監督與資源挹注,以及促進裁判權益提出呼籲,並要改革體育協會「萬年秘書長」的問題,以推動體改下一步。

 



黃國書建議,現行法制將體育署長的範圍限縮在常任文官及學者,應以「政務任命」打破侷限;另體發會立意雖佳,但與第一線難以銜接,因此應將諮詢機制設在體育署內,並由署長主持,使相關建議直接落實到執行端,讓體改加速。

 

黃國書指出,本次奧運在選手出賽上仍有爭議,現行《國體法》僅規範選手「培訓」期間的保障卻沒包含最重要的「出賽」,應修法予以納入。他說,除了選手零用金應調高,教練及支援團隊待遇也需要提升,呼應國際以運動科學投入賽事支援的潮流。

 

「體育署在東奧後的當務之急是發展運動產業,紮根民間。」張廖萬堅表示,奪牌奧運選手背後有企業資助,不僅可以支持選手在賽前的培訓,退役後也能讓選手有更多轉換跑道的空間。

 

張廖萬堅呼籲,政院應盡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提高民間企業抵稅的誘因,鼓勵企業積極投入,捐贈並支持國內的職業及業餘運動,進一步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的發展。

 

林宜瑾強調法規制度的重要性,包括規範單項體育協會正副理事長與秘書長的任命限制,不得有遭受刑事判決的紀錄、至多連任一次等,希望解決體協內部的「萬年秘書長」問題,帶動體育團體的改革。

 

陳秀寳提出,應建立國際裁判「出國執法、進修補助」的辦法,本屆東奧有裁判孤兒的案例,應加強我國國際裁判的待遇。她說明,我國在奧、亞運有1162具國際裁判證照,但過去5年僅有8個單項協會有補助裁判至國際比賽執法,建議體育署與協會應比較他國裁判待遇,以發揚另種類型的台灣之光。

 

4位立委共同表示,體育署組織法、國體法、運產條例等多項法律的修法,草案在將屆的下會期陸續提出,全方位的為體育改革邁出下一步。

 

 

圖片來源:林宜瑾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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