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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宣布「撤回台大訴願案」盼焦點回歸國家治理本體⋯著作權案辯護律師:仍認為林智堅有冤屈、陳明通憂他含冤莫白公開訴願資料 台大回應:尊重當事人意願及陳明通個人意見

2023.02.15
11:43a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劉秀敏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14日晚間宣布撤回對台大學位的訴願案,同時為此事致歉,擔任林智堅遭余正煌自訴控告著作權案的辯護律師蕭雄淋得知此事後,以個人身份發出聲明表示,能理解林智堅撤回訴願案的政治決定,但仍認為林智堅有冤屈,在法院應獲得清白;而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的指導教授陳明通則是透過律師發出聲明,並公開提供給教育部的說明及資料,還原論文事件的始末,期望還給林智堅一個遲來的正義與公道。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捲入學倫爭議,因此選擇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在另一個戰場捍衛自己的清白」,並向教育部提起訴願,不過針對中華大學處分提出的訴願案日前被駁回。林智堅14日突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中華大學一案,尊重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的決議,後續也不再進行行政訴訟,並撤回對台灣大學學位的訴願案,希望公眾事務討論回歸正軌。對此,林智堅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陳明通隨後發出聲明,表示此舉將使林智堅含冤莫白,因此公開他提供給教育部的資料,還原論文事件的始末;而擔任林智堅遭余正煌控告著作權案的辯護律師蕭雄淋得知此事後,也以個人身份發出聲明表示,能理解林智堅撤回訴願案的政治決定,但仍認為林智堅有冤屈,在法院應獲得清白。 

 



林智堅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上週民進黨中執會通過未來學術倫理的審議機制,他也做出幾個決定,希望不要因為他個人因素,持續造成社會的紛擾,也對這陣子的紛擾向社會大眾致歉。林智堅說,關於兩所學校碩士學位的訴願,首先對中華大學一案,他尊重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的決議,後續也不再進行行政訴訟,同時也已委由辦理訴願的律師,發文教育部撤回針對台灣大學學位的訴願,希望校方、老師、學生以及校友不再因此受到學術以外的干擾,讓校園環境回歸寧靜,也讓社會大眾的焦點回歸國家治理本體。

 

林智堅表示,這段期間的自我反省,也深刻感受社會大眾的期待,他自覺在職專班就學期間多有不足,論文寫作上也有瑕疵,要再次向社會大眾表達歉意。接下來的這段期間,無論是面對因選舉而起的官司訴訟,或是新竹市發展的議題討論,對他而言,將是段轉為自我檢討以及自我進修的日子,「希望一切公眾事務的討論回歸正軌,也回歸國家發展和城市治理的正題上,避免因我個人的問題,成為投身政治領域者的困擾,更不希望成為對手政黨持續攻擊民進黨的議題。」

 

擔任林智堅遭余正煌自訴控告著作權案律師的蕭雄淋以個人身份發出聲明,表示獲悉林智堅撤回在教育部對台大學倫案的訴願,使台大學倫案撤銷學位獲得確定,感到十分驚訝。 蕭雄淋強調,他不是林智堅在教育部對台大學倫案的律師,只是余正煌自訴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的辯護人,台大學倫會對有關林智堅撤銷學位的認定,與余正煌自訴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是兩個不同的程序。 

 

蕭雄淋指出,台大學倫會認定應撤銷學位的審定書,在自訴案無証據能力,這他在法院的答辯理由狀已經說明得很清楚。法官在1月11日開庭時希望雙方另各提鑑定人人選,也是認為台大的學倫會審定書,不是法院的鑑定報告,沒有証據能力。 他能理解林智堅撤回在教育部對台大學倫案訴願的政治決定,而他受理余正煌自訴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也是他一生唯一辦理過的政治案件,「我仍然認為林智堅先生有冤屈,在法院應獲得清白。 」

 

林智堅在台大國發所的指導教授陳明通則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對林智堅決定向教育部撤回訴願案一事,尊重其個人意願,但他深知此舉將使林智堅含冤莫白,且事涉台大學倫爭議,因此公開他以林智堅輔佐人身份參與教育部訴願案時,提供給教育部的說明及資料,比對林智堅、余正煌論文寫作的時序與寫作進度,使社會公眾能釐清論文爭議真相、還原事實始末,期望還給林智堅一個遲來的正義與公道。

 

陳明通提供的資料,內容開頭就強調「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余正煌舉證了7個論文寫作版本,但他能舉出的最初論文寫作版本中,沒有一個字出自他的手筆,完全是陳明通為了協助學生能在畢業期限的半年內完成論文口試,所預置的客製化台大國發所論文寫作公版,並於2016年1月5日當面E-mail給余正煌,包括論文架構、章節安排、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分析工具、全部論文17個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的示範說法,都是陳明通所創作,目的是為了教導余正煌,使其能快速進入寫作狀態,該文件也經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公證。

 

陳明通進一步指出,余正煌雖然獲得他所提供的論文寫作底稿,但對一個選舉實證研究領域的初學者而言,仍然出現寫作困難。檢視余正煌向台大學倫會出示的2016年1月28日論文進度,對比他2016年1月5日當面E-mail給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兩者幾無差異,顯示這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余正煌幾乎沒有什麼寫作進度,確實在寫作上出現了困難,特別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毫無進度。眼看依台大國發所規定,論文口試前三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畫的時間快到了,余正煌只好向他求救,約於2016年2月中旬,他將指導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正煌參考,余正煌才能在2016年3月8日E-mail其所完成的研究計畫初稿並表示要申請研究計畫口試。

 

陳明通強調,對比余正煌的研究計畫及後來完成的論文,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也就是被質疑相似性最多的論文核心部分,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的研究計畫初稿,由於台大學倫會拒絕採證林智堅所提供2016年2月1日的文件(雖然已經公證),而以論文出版先後的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但根據他所整理的「林智堅、余正煌論文寫作時序表」以及「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研究設計內容對比」,顯示事實上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但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台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

 

針對此事,教育部表示,林智堅不服台大撤銷其碩士學位之處分,向教育部提起的訴願案,經訴願人撤回,故予以結案;台大則表示尊重當事人意願及陳明通個人意見。

 

 

圖片來源:林智堅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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