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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投書稱「掌握三分之二股份」...洪士琪戳破謊言!聲明批「實屬妄言、惡意操弄投資大眾」再酸:裁罰殷鑑不遠

2023.05.08
16:19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洪士琪今發聲明再批,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數年來管理失能、領導無方,致使目前新光金控資產雖為國內第四大,但市值卻為所有金控倒數第二,目前更為股價唯一低於面額之金控...

 

新光金董事將於6月9日改選,由大股東洪士琪率領的「改革派」對決前董事長吳東進為首「公司派」,吳東進今(8)日親自投書媒體,強調自己掌握三分之二股權,少數股東不必徵求委託書,並質疑另一派大股東上層新勝公司董事長彭雪芬是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之妻,合併案令人疑竇。不過改革派似乎早有準備,今天火速發布聲明稿回擊,批吳稱掌握三分之二股份「實屬妄言,企圖混淆視聽、誤導股東」,且彭雪芬擔任董事長是「大多數股東共同決決定」,吳企圖以其配偶身分模糊董事會整改焦點,牽連到不相干的合併議題,惡意操弄投資大眾。

 



新光金爆發經營權之戰,吳東進今日以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名義在媒體刊登半版廣告,以「致新光金控50萬股東之公開信」為題提出4大聲明、2大質疑;包括一、他身為新光金創辦人兼最大股東,與公司休戚與共,第二、自己已掌握三分之二股權,少數股東不必浪費資源徵求委託書。

 

吳東進並指出,第三、只要對員工客戶、股東有利,合併也可以是選項,但強調此時新光人壽進入會計制度接軌轉型期,此時合併不能反映公司隱藏的價值,並非適當時機;第四、新光金會計制度接軌後,近千億隱藏價值將浮現,新光金有4.5兆資產,620萬保險、銀行及證券客戶,呼籲股東珍惜新光金控的價值。

 

吳東進更提出兩大質疑,首先、對於另一派大股東洪士琪提出的改革,他質疑是「改革、改造,還是奪權?」並質疑另一派大股東背後最上層的新勝公司,現在是由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擔任董事長,未來是否以新光金控利益為主,令人質疑。

 

對於吳東進的批評,改革派代表人洪士琪今天同步回擊,發出第三封共同聲明直轟,吳東進聲稱已掌握三分之二股份「實屬妄言,企圖混淆視聽、誤導股東」,洪士琪說明,新光金控股東結構依公開資訊,國內散戶股東約佔50餘%、外資股東約18%,何來吳東進先生所稱「已經掌握新光集團相關事業所擁有之新光金控股份的三分之二」?如為屬實,吳東進先生恐有未依金管會辦法「據實申報同一人同一關係人」的疑慮。

 

而吳東對彭雪芬提出質疑,洪士琪也直球回應,表示彭雪芬女士107年12月時經由新勝董事會選舉,並經出席董事通過擔任董事長,「此為大多數股東的共同決定」,而新勝公司本次提名新光金控的董事候選人的重大決策,也經董事會合議通過,董事長僅代表董事會執行決議。

 

洪士琪抨擊,吳東進先生企圖以彭雪芬女士為台新金控董事長配偶的身份,模糊新光金控內部董事會應整改焦點,甚而故意導引牽連至不相干之合併議題,惡意操弄投資大眾,「此舉才是破壞新光金控之未來發展、未將新光金控最高利益視為要務,戕害新光員工及股東權益至明。」此外,吳東進一再以股東身分指導董事會對於合併條件的要求,再次不當干預新光金控董事會;洪士琪提醒,前次裁罰殷鑑不遠,「期盼吳東進先生自制、自愛為禱。」

 

洪士琪更說,新光金控本次股東會只涉及三年一次之董事改選,並無任何合併議案,但「新光金控前董事長吳東進先生於媒體之發文,不僅未正視檢討其過往經營新光金控之問題,反而再次干預新光金控決策」,企圖以合併假議題,掩蓋新光金控績效不彰、有愧員工及股東之事實,更妄稱已掌握三分之二股份以動搖全體股東企盼改革之決心,再次突顯唯有全面改革新光金控董事會,始能終局解決新光金控大股東干政亂象,讓新光金控有蛻變重生機會。

 

「吳東進先生數年來雖努力經營,然因管理失能、領導無方,致使目前新光金控資產雖為國內第四大,但市值卻為所有金控倒數第二,目前更為股價唯一低於面額之金控」,洪士琪痛批,這更遑論遠低於淨值,實有愧先人交付及所有股東之託付。目前董事會經營效能不彰,財務急速惡化,今年甚至無法發放股利予股東;而截至今年Q1已累積虧損逾90億元,更成為唯一有虧損之金控公司,證實董事會整改之必要性及急迫性。

 

洪士琪點出,新光金控近年績效不如同業,公司治理失當,裁罰連連,董事長及高階主管甚遭停職停薪裁處,眾所周知;近五年來數次增資之價格亦僅能以低於票面發行,新光金控歷次發放之股息遠低於主要同業,累積發放之股利金額僅241億元,但現金增資卻高達266億元,「股東被要求增資的數額甚至遠高於新光金控配發予股東的股利,顯然歷年增資並未實際發揮經營績效。」

 

洪士琪進一步說明,今年預計須增資2、300億元,未來面臨2026年接軌IFRS17、ICS2.0 前,亦有鉅額增資壓力,絕非單一個人增資即可因應,而是要全體50萬名股東共同承擔面對;洪士琪強調,若董事會繼續漠視經營失能,僅一昧要求股東支持增資,實未善盡保護股東權益之責。

 

「新光人壽截至今年Q1已累積虧損逾113億元,再不力圖改變,先人努力恐將毀於一旦」,洪士琪指出,正因如此,包括新光人壽的原始股東吳家、洪家、林家等所屬的臺灣新光實業等新光集團核心公司及吳家錄家族公司,才挺身而出呼籲股東支持整改。

 

 

圖片來源:台灣新光實業、三立新聞、民視新聞、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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