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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澄清土地租他人「不清楚有無作停車場」 律師黃帝穎質疑:「地產包租公可把責任推給承租人嗎?」

2023.07.07
16:28pm
/ 放言編輯部 張松筠

近期黃國昌遭外界質疑與家人名下登記有23筆土地、建物,其中一塊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土地也遭質疑可能是作為停車場使用。不過,黃國昌昨(6)日晚間開直播澄清,該地是由母親租給鄰居使用,不清楚承租人有無將土地作為停車場收取費用。對此,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上表示,「《停車場法》與《都市計畫法》,都不是土地出租後,出租人就可以兩手一攤,任憑土地可以違法亂搞。」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與網紅「館長」將於7月16日號召民眾上凱道,並以居住正義、司法正義為訴求,不過近期黃國昌卻遭到外界質疑與家人名下登記有23筆土地、建物,其中一塊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土地也遭質疑可能是作為停車場使用。不過,黃國昌昨(6)日晚間開直播澄清,他說該地是由母親租給鄰居使用,不清楚承租人有無將土地作為停車場收取費用。對此,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上質疑,「出租人數年來完全不聞不問、毫不知情?」他認為,「《停車場法》與《都市計畫法》,都不是土地出租後,出租人就可以兩手一攤,任憑土地可以違法亂搞。」黃帝穎也想問黃國昌,「承租人面對媒體詢問,對租金講不清楚,更宣稱還有其他條件。租金究竟多少?其他條件(利益)是什麼?這些年收的租金及其他獲利,均有確實繳稅嗎?」

 



黃國昌近期遭外界質疑他與家人名下登記的土地與建物中,其中有一塊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土地疑似作為停車場使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日前就在臉書上質疑,「屬於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用地,已違反土地使用;可能有違建物;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所以沒有繳稅。」不過,黃國昌昨日晚間則在直播中對於近期外界的質疑做出澄清,他表示該地於幾年前由母親租給鄰居使用,截至去年為止每月月租3萬元,今年漲租至每月3萬2千元,且他與妻子去年所得申報也有一筆36萬元的租賃所得。他也指出,他與母親經不清楚鄰居在這塊地方做什麼,但租約上已載明,承租人使用土地需符合土地方區,若有違法違約情節,承租人要負起責任,他也會把地收回來,至於政府若要查也支持,若查出承租人違法設置停車場、逃漏稅問題,黃國昌強調該罰就罰、依約處理。

 

不過,雖然黃國昌在直播中作出澄清,律師黃帝穎今日則在臉書上質疑數個問題,他在文中表示,「黃國昌把違法使用土地的責任全推給承租人?但還是要先說清楚三個法律問題,這三題都不難,請教國昌老師。」首先,他問到,「土地出租後,承租人才把菜園變成違法的停車場?出租人數年來完全不聞不問、毫不知情?」接著,他好奇,「然後這筆土地又在出租人住家附近,出租人完全沒路過過?看到土地上車子,以為是菜園裡長出來的?這種辯詞符合經驗法則嗎?會不會太離譜了?」他表示,「國昌老師能否舉一個法官採信如此違反經驗法則的判決?」

 

另外,黃帝穎認為,「《停車場法》與《都市計畫法》,都不是土地出租後,出租人就可以兩手一攤,任憑土地可以違法亂搞。」他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仍有責任,實務上有論出租人共同義務,「所以地方政府除了處罰承租人,也有對出租人的裁罰案例,且行政法院判決維持裁罰出租人(地主)的原處分!」他質疑,「行政法上,地產包租公可以把責任全推給承租人嗎?」

 

最後,黃帝穎表示,「原本說是畸零地種菜,被發現變停車場後,改口辯稱有承租人,但不論如何,收停車費要繳稅、收租金也要繳稅!」他直言,「黃國昌從種菜畸零地主,搖身一變成為地產包租公」,且因為承租人面對媒體詢問,對租金講不清楚,更宣稱還有其他條件,黃定穎更問到,「租金究竟多少?其他條件(利益)是什麼?這些年收的租金及其他獲利,均有確實繳稅嗎?」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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