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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工上銬引非議!驚動北市警察局長公開道歉! 懲處偵查隊長申誡一次滅火

2024.03.13
16:49pm
/ 放言編輯部 陳泓伸

陳姓社工在解送過程中被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畫面曝光後引發非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審酌全案的情節後,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的狀況,且使用戒具的過程當中,不該讓當事人的戒具暴露...

 

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劉姓保母虐童案,警方持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解送過程中將陳姓社工上銬,畫面曝光後引發民眾討論。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13)日下午公開道歉,表示就整體涉案情節,確實有不符比例原則的狀況,員警也應避免戒具露出,對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予以申誡一次處分。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去年透過兒福聯盟的轉介由一對劉姓保姆姊妹負責照料,未料慘遭毒手,被虐身亡。  其中, 針對兒福聯盟社工訪查紀錄造假疑慮,昨日北市警局員警持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依法執行職務。

 

本案製作陳姓社工警詢筆錄後,於解送北檢複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熱烈討論,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之質疑,臉書粉專「杜承哲醫師」也發文怒轟:「不敢找主管機關出來打球,銬一個社工、作秀給全國看,公然違反警察職權執行法。」

 

針對戒具使用部分,張榮興今天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依照台北地檢署核發的拘票,是可以依法上銬的,但審酌全案的情節後,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的狀況,且使用戒具的過程當中,應審慎注意不讓當事人的戒具暴露。張榮興表示,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北市警局將予以申誡處分,未來也會將此案列為案例教育,加強訓練。

 

社工團體強烈抗議驚動警方高層,警政署也發表聲明,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網、陳季芳臉書;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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