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宏恩表示,支票開立記錄、兌現記錄、錢入了誰的帳戶,這對清大而言現在可能覺得很難釐清,但是對於檢察官而言卻是不難可以查到的事情,清大校方的發言務必需要謹慎。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是否捐清大1500萬成疑雲,但有1996年報導指出,同月5月曹興誠正式簽約捐款,清大現今卻稱「未收到」。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今(26)日直言,嚴格檢視可能觸犯貪污圖利等罪,「若曹真的有捐,清大校方卻高嚷不知道錢在哪裡、等於是挖坑給清大人跳,公開自白其對於捐款的處理帳目不清」,且追訴期到2026年5月才屆滿,呼籲清大校方發言要謹慎。
劉宏恩今日凌晨在臉書發文表示,清大校方及其部分老師一再炒作曹興誠是否捐款的問題,法律上似乎十分不智。
劉宏恩再說,在那個國立大學校務基金制度尚未成立的年代,捐款是否可能進了哪個基金會或是誰的帳戶,是否採取了什麼彈性變通的方法來使用,如今嚴格檢視起來是否可能觸犯刑責,譬如貪污圖利等罪的部分情形其追訴期間長達三十年,至今尚未期滿,「其實是很難說的事情。」
劉宏恩表示,曹興誠若是沒有真的捐款,頂多只是民事贈與契約的問題,而且民法上的請求權時效早已消滅,法律上對曹並無不利,「但若是他真的有捐,清大校方卻一直高嚷不知道錢在哪裡、也不知道錢被用到哪裡去了,這等於是自己挖坑給自己清大人跳,公開自白其對於捐款的處理帳目不清。」
劉宏恩指出,若有能跟清大高層說得上話的朋友,是否應該去提醒︰「這件事情實在不宜再用目前這種輕易對外發言的方式處理,這裡面有很嚴肅的法律責任問題需要謹慎。」
劉宏恩表示,支票開立記錄、兌現記錄、錢入了誰的帳戶,這對清大而言現在可能覺得很難釐清,但是對於檢察官而言卻是不難可以查到的事情,清大校方的發言務必需要謹慎。
劉宏恩說,雖然他只在交大教過書,跟清大並無淵源,但向來對清大有著良好的印象,如今忍不住多嘴,希望清大人不會怪他多管閒事,也盼望清大人自己能在法律上好好保護自己清大人。
劉宏恩最後也說,根據聯合報1996年5月6日的報導,曹興誠是在同月5日與清大正式簽約捐款,所以若以該日開始起算,貪污圖利等罪於部分重罪情形的30年追訴期間,要到2026年5月才會屆滿,「換言之,檢察官至今可以行使追訴權。」
(圖片來源:劉宏恩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