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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爆罷免「查水表」爭議花檢今提公訴...黃帝穎:公務員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判7年半徒刑!

2025.05.14
17:00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今天花蓮地檢署認定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

 

花蓮發起罷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引爆「查水表」爭議,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花蓮地檢署今(14)日提起公訴。律師黃帝穎表示,傅崐萁到香港的隨從明良臻,竟濫用職權為傅崐萁罷免案騷擾花蓮縣民,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判7年半徒刑!

 



「幫傅崐萁罷免查水表的民政處長慘了,花蓮地檢署今起訴明良臻建請從重量刑」,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傅崐萁在大罷免一階段提議時,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資料,引爆「查水表」違反個資法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黃帝穎再說,今天花蓮地檢署認定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

 

黃帝穎指出,起訴認定被告明良臻於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之相關對話紀錄,並試圖將責任推諉於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從重量刑,且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7年半徒刑。

 

黃帝穎最後說,傅崐萁到香港的隨從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竟濫用職權為傅崐萁罷免案騷擾花蓮縣民,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判7年半徒刑!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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