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哲指出,自己在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過程雖然安排了直播,但實際上並非全程、即時的同步轉播,而是中國政府選選擇性的公開部分的庭審片段」...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之京華城弊案陸續開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推動「法庭直播」。對此,曾因網路言論在中國經歷逮捕、開庭、判刑,直到2022年才服刑期滿返台的NGO工作者李明哲,批評中國選擇性公開的法庭直播只是一場戲劇,「不要用『假』法庭直播魚目混珠,替中國政府洗白」。
李明哲長年從事民主及人權活動推廣,2017年3月由澳門進入中國時,因在網路上分享台灣民主轉型相關經驗及建議,遭中共當局逮捕。同年11月,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李明哲5年,直至2022年4月服刑期滿,李明哲才得以獲釋,返回台灣。
近日民眾黨團推動「法庭直播」,有人提到「李明哲案」在中國直播,更有人稱讚「中國司法制度比台灣好」。對此,李明哲於臉書發文批評,「不要用『假』的法庭直播來魚目混珠,替中國政府洗白」。
李明哲還原公開直播的過程,他指出,2017年9月11日,自己在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場審判的過程雖然安排了直播,但實際上並非全程、即時的同步轉播,而是中國政府選選擇性的公開部分的庭審片段」。
李明哲說,這樣選擇性的公開,已經完全背離「公開」的意義。他再指,就算是所謂選擇性的「公開」,事實上也是一場「戲劇」,「我不被允許在法庭上做任何辯護,只被允許唸一篇認罪聲明書。當時我被中國國安人員威脅,如果在法庭替自己辯護,會被判更重的罪刑,所有的發言都必須交給律師」。
李明哲表示,他所謂的律師,其實是中國政府指派來的,「目的只是控制我的言論,讓審判能更符合中國政府意旨」。他說道,「在中國,認何牽扯國家安全的案件,都無法自由選擇律師,而中國律師也已經不存在自由辯護的權利」。
不僅如此,李明哲指出,在開庭之前,會有一個「準備庭」的程序,「官方指派給我的律師在準備庭上不斷提醒檢察官:哪些證據的效力有問題,哪些證據的證據力有所不足,讓檢察官可以在正式開庭前修正」。李明哲直言,「這場直播就是一場事先預演安排好的『戲劇』」。
李明哲表示,在開庭之前,審判法官、起訴檢察官、官方派來的律師、中國國安人員都會一起到看守所,逼迫他必須要「認罪」。李明哲直言,「這個案件就算我辯護,也不會改變審判結果」。
李明哲說,在法院正式宣判前,關押自己的看守所副所長來探望,當時就已經暗示「會被判刑5年」。李明哲指出,當時官方指派的律師甚至告訴他,「未來『可能』會被關進赤山監獄」。
李明哲表示,當時這些人的「預言」,在之後都成為「事實」。李明哲說,「這些才是中國在司法的真相,以及『李明哲案』公開直播的事實」。因此,他強調,「不要用『假』法庭直播魚目混珠,替中國政府洗白」。
(圖片來源:李明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