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指出,黃呂錦茹強調,她沒有犯罪意圖,卻因為大罷免被無情追殺,質疑這社會還有沒有公平,本來也是準備所有的罪都由自己一人承擔,並稱「不要再鬧下去了」。
台北地方法院在昨17日召開移審庭,於晚間裁定藍營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三人羈押禁見。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黃呂錦茹當時在庭上的陳述充滿情勒與政治語言,不但無法化解羈押事由,她稱本準備一人承擔所有罪、喊「不要再鬧下去了」,更可認定共犯間可能卸責,有串證之虞。
北檢日前偵結國民黨涉死亡連署「罷雙吳案」,並起訴藍營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等五人。北院昨日召開羈押庭後,被告初文卿、姚富文皆坦承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的全部犯嫌;黃呂錦茹則否認犯嫌。
黃帝穎表示,北院在北檢起訴後開羈押庭,因檢察官已起訴,所以羈押庭公開審理,而黃呂錦茹陳述時痛哭失聲指出,這次的案子讓她受傷很大,她本是滿腔熱血,是國民黨的終身志工,讓她心中最痛的,是國民黨31席區域立委、包括台北市的5席,做不滿1年就要被罷免,並質疑為什麼國家社會變成這樣。
黃帝穎指出,黃呂錦茹強調,她沒有犯罪意圖,卻因為大罷免被無情追殺,質疑這社會還有沒有公平,本來也是準備所有的罪都由自己一人承擔,並稱「不要再鬧下去了」。
對此黃帝穎表示,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審理被告是否羈押,法律要件是串證、滅證、逃亡或再犯之虞。他分析,黃呂錦茹開庭陳述充滿情勒及政治語言,不只無法化解羈押事由,黃呂說準備所有的罪都由她一人承擔「不要再鬧下去了」,更足認共犯間可能卸責,仍有串證之虞的羈押理由。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