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指出,因為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目前身分同樣是轉作汙點證人、處於認罪狀態,「我要說這10年的所有貪汙案件,只要有汙點證人認罪行賄的,無一收賄判無罪。」他說,就算1500萬不算,210萬也躲不掉。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日前結束言詞辯論,被檢方建請法院判處28年6個月徒刑,一審將於3月26日宣判。對此,律師黃帝穎今(5日)上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表示,因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和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認罪有共犯圖利的連結,柯文哲一審風險很高。
對於柯文哲一審可能結果,黃帝穎表示,免於10年刑期的機率較低,而會被重判的風險高是因為被起訴的條文是違背職務收賄罪。
黃帝穎提到,柯文哲的行動硬碟像是帳本,裡面包括謝國樑的200、踩飛輪300等其他數字全都是萬元為單位,在此前提下,法院就能去認定「小沈1500」不是時間;就算一直答辯是時間,沈慶京也不認,柯文哲還是會卡到朱亞虎的那筆210萬。
黃帝穎指出,因為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目前身分同樣是轉作汙點證人、處於認罪狀態,「我要說這10年的所有貪汙案件,只要有汙點證人認罪行賄的,無一收賄判無罪。」他說,就算1500萬不算,210萬也躲不掉。
至於柯文哲不斷聲稱朱亞虎認罪是被威逼利誘,黃帝穎表示,法官對此只有一句話:「你朱亞虎的律師就坐在他旁邊,他被威逼利誘,他的辯護人會不講話嗎?」他直言,要是遇到這種情況,他們做律師這行的馬上就異議、要求記名筆錄了。
黃帝穎說,所以是朱亞虎的律師幫他做完整體評估後,以朱的最佳利益和事實還原的情況下,才會去認罪行賄210萬,而這對柯文哲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一樣會成立,「這條犯罪就是低消10年」,光是這條就很難逃過選罷法禁止參選的資格。
黃帝穎指出,此外另一關鍵即是彭振聲的認罪,他提到當時彭家裡出現一些變故,原本柯文哲和民眾黨的態度都是要將責任推給彭振聲,一出事就喊話、送暖給彭,那時很多人猜測會不會因此翻口供,結果彭振聲說自己無所顧忌、稱「要全講出來」,維持認罪圖利。
黃帝穎說,彭振聲還鞏固幾個事實,包括柯文哲下紙條寫要求彭加速行政流程,當庭確認是柯給他的;彭振聲也說,很多案件是副市長處理,但京華城案最後定奪的是柯文哲,這兩個事實加上彭認罪圖利,柯文哲在當中共犯圖利的部分也躲不掉。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新聞放鞭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