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地檢署強調,高等檢察署及全國檢察署對毒駕案件一向抱持「零容忍」態度⋯
毒駕不再只是交通違規,而是正在被檢方當成公共安全風險處理。基隆一名41歲林姓女子今(2)日凌晨無照駕車,違停在暖暖區東勢街超商前,警方盤查發現她不僅涉嫌毒駕,還把2顆依托咪酯煙彈藏在胸罩內;基隆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林女雖是首次因毒駕被查獲,但毒品前科累累,有高度反覆毒駕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基隆市警三分局八堵派出所長陳妙姿今凌晨2時30分許,率警員巡邏行經暖暖區東勢街一間超商前,發現一輛黑色轎車違規停放路旁;警方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車牌後,發現車主為列管毒品人口,為防止嫌犯駕車衝撞或逃逸,陳妙姿立即指揮同仁將警車開到該車前方擋住去路,並上前盤查。
面對警方突如其來攔查,車上駕駛、41歲林姓女子明顯驚慌。警方發現林女沒有駕駛執照,盤查過程中精神恍惚,隨即對她施以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吸毒陽性反應。警方進一步附帶搜索,竟在林女胸罩內查獲2顆依托咪酯煙彈。
林女坦承毒駕。警方調查,她雖沒有毒駕前科,但有多項毒品前科,依涉嫌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她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女雖是第一次因毒駕被查獲,但素行紀錄顯示毒品前科累累,對毒品依賴程度高;近來毒駕造成多起重大交通事故,若放任林女返家,恐有高度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為維護用路人生命安全,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這起案件的關鍵,不只在於林女胸罩內藏有依托咪酯煙彈,而是檢方已開始把毒駕視為可能反覆發生、危及公共安全的風險犯罪處理。過去毒駕案件常因現場檢測、法規適用與危險性評估不足,出現「抓了又放」的社會疑慮;這次基隆地檢署以「高度反覆毒駕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具有指標意義。
基隆地檢署強調,高等檢察署及全國檢察署對毒駕案件一向抱持「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強力執法、從嚴偵辦,全力杜絕毒駕風氣,避免無辜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遭受危害。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AI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