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方此波建議稅率尚未立即生效,屬於301調查程序中的後續行動建議…
美國貿易代表署以「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執行不足為由,對60個經濟體提出301條款後續措施,台灣被列入擬加徵10%關稅名單。行政院回應強調,這只是調查程序之一,建議稅率並未立即生效;台灣被列入較低稅率組別,也反映台美已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後,美方肯認台灣相關承諾,仍有爭取最終相對優惠待遇的空間。
美國貿易代表署美東時間6月2日公布301調查報告,針對各國是否有效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提出評估,並建議對部分貿易夥伴加徵10%或12.5%關稅。台灣、歐盟、英國、加拿大等被列入10%組別;中國、印度、日本、韓國等則可能面臨12.5%關稅。美方將接受書面意見至7月6日,並於7月7日舉行聽證會,最終措施仍待程序完成後決定。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方此波建議稅率尚未立即生效,屬於301調查程序中的後續行動建議。行政院也指出,台灣此次被列為較低10%稅率組別,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台灣已針對強迫勞動貨品禁止進口執行作出具體承諾有關,政府將持續透過既有台美溝通管道,爭取最終結果能反映談判成果。
從稅率結構觀察,台灣雖被納入美方301調查名單,但所處位置與日韓中不同。美方此案把各經濟體依制度、執行與承諾程度區分,台灣落在10%組別,低於中國、日本、韓國、印度等12.5%組別,顯示台灣在美方目前評估中仍具相對談判位置。
這項安排也讓後續關鍵轉向兩個時間點:7月6日書面意見截止,以及7月7日公開聽證。台灣政府接下來需要向美方補強說明,包括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管制、供應鏈查核、邊境執法與制度改善進度,避免建議稅率在程序結束後直接成為最終措施。
這波301關稅案也顯示,美國對外貿易壓力正在從一般性對等關稅,轉向以人權、勞動、供應鏈治理為理由的新型貿易工具。對台灣而言,短期重點是守住較低稅率與避免立即衝擊;中長期則是如何把供應鏈人權治理制度化,讓台灣在美國新一輪貿易審查中維持相對優勢。
(圖片來源:AI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