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台灣而言,更重要的是沒有被放入固定12.5%的高關稅組,而是保留產品分類與後續協商空間,這對出口導向產業具有一定戰略意義。
川普政府重新建立301全球關稅制度後,台灣雖未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但從美國官方公布的最終制度觀察,台灣並未被列入固定12.5%的高關稅組,而是與歐盟、日本、南韓及瑞士共同採用特殊產品制度。
這項安排代表,美國並未將台灣歸類為一般高風險來源國,而是依產品分類與最惠國(MFN)稅率計算301關稅。相較之下,中國及其他多數受調查經濟體則直接適用固定12.5%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制度並不等於享有自由貿易協定待遇,也不代表所有台灣商品都享有較低關稅,而是保留依產品分類計算的彈性。最終仍須依《聯邦公報》公布的HTS產品分類決定。
分析人士指出,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美中競爭持續深化的背景下,美國此次制度設計,也反映其對不同貿易夥伴採取差異化管理,而非全面一致課稅。
觀察
對台灣而言,更重要的是沒有被放入固定12.5%的高關稅組,而是保留產品分類與後續協商空間,這對出口導向產業具有一定戰略意義。
官方依據:
White House、USTR、《Federal Register》。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