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曾經每年有數以萬計民眾在維園點起燭光紀念六四,如今,長年主辦這場集會的支聯會前領導人,因反覆使用「結束一黨專政」這句政治主張,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8月21日裁定,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罪名成立,兩人依香港國安法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另一名前主席何俊仁今年1月已就同一控罪認罪。案件排定8月28日進行求情程序。
這份判決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法院把法律界線寫得非常清楚。
三名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官指出,定罪核心不是李卓人、鄒幸彤使用暴力,也不是其他政治信念,而是他們長期、反覆,即使以和平方式倡議「結束一黨專政」。法院認為,相關行動意在造成民眾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心、產生敵意與分裂,進而破壞中國的根本制度。
辯方主張,兩人相信自己是在香港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行使政治表達,而且並未鼓吹暴力;法院不接受這項抗辯。判決指出,中國憲法第一條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因此要求終結中共領導,不只是一般政治批評,而涉及國安法禁止顛覆國家根本制度的範圍。
香港政府則全面支持判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在社會播下對中共與中央政府的敵意,相關行為已危害國家安全;保安局長鄧炳強也表示,國安法明確禁止推翻或破壞中國根本制度,政府有責任依法處理危害國安的行動。
但這紙判決的歷史意義,也正因香港過去完全是另一幅景象。
1989年六四事件後,香港長年是中國境內唯一能大規模公開舉行六四燭光悼念的地方之一,維園集會一度被視為「一國兩制」下言論與集會自由的重要象徵。國安法2020年實施後,六四公開紀念活動實際停止,支聯會於2021年解散,李卓人與鄒幸彤也從同年起被羈押至今。
21日宣判時,美國與歐盟外交官到庭旁聽,國際人權團體及部分西方政府批評案件壓縮和平政治表達空間;香港政府則反駁外部力量干預司法與國安執法。
因此,這案真正留下的法律訊號已經非常明確:
在現在的香港,即使沒有暴力,一句曾經可以在維園公開喊了多年的「結束一黨專政」,本身就可能跨過國安法的刑事紅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