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劉姓男子網購智慧型手錶,收件後以「收到空箱」為由向平台申請退款。雄檢勘驗其開箱影片發現破壞袋未緊實,且預錄全程有違常理,全案偵結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嫌起訴。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60歲劉男民國114年1月16日在網路購物平台,以新台幣1398元向李姓賣家購買1支智慧型手錶。劉男於同年2月4日收受手錶包裹後,卻向平台謊稱只收到空箱,藉此申請退款。幸李姓賣家及時尋求司法救濟,退款程序尚待審核,劉男才未得逞。
檢方偵訊時,劉男否認犯行,並提出一段開箱影片作為證明。檢察官勘驗影片發現,劉男拍攝時,包裹破壞袋的黏貼處並未黏貼緊實,對照賣家提供的封箱影片中,破壞袋緊密黏貼的情形有異。
檢方進一步查出,一般消費者通常是開啟包裹後,發現商品短缺才會拍照錄影存證。但劉男卻是從撕開外部包裝、拆除破壞袋、開啟盒體,直到發現沒有手錶,將一連串過程完整錄製,其拍攝時點與一般消費者的通常反應不合。
此外,劉男手機內留有許多購物平台的退貨紀錄,顯示其對網路購物退貨程序並不陌生。檢方認定劉男事先取出商品,再製造「收到空盒」假象,其辯詞不足採信,全案依刑法詐欺取財未遂罪提起公訴,並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依未遂犯規定減輕其刑。至於竊盜罪嫌部分,因商品寄抵後已屬劉男合法持有,不符竊盜罪構成要件,不另為不起訴處分。(編輯:李亨山)115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