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財經
放.新聞
財經

銀行追卡債?紓困金入帳就被凍結 林明裕:已解扣,還給當事人

2020.05.06
17:31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金管會表示,勞動部所發給之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的文字,其他機關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面對民進黨立委爆料指出,民眾申請的紓困補貼因為積欠卡債,款項直接被銀行凍結。勞動部次長林明裕今(6)日強調,按條例,補助金額不得做為抵押扣押標的,目前了解到有3件類似案件,「都已經解扣,還回去(當事人)了」。

 



行政院今日下午舉行紓困振興方案「身心障礙者勞工協助措施」記者會,與會者為政務委員龔明鑫、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衛福部次長蘇麗瓊。

 

針對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報料,有民眾陳請申請3萬元紓困,但入帳後卻因債務遭銀行扣押。林明裕表示,按照防疫紓困特別條例規定,補助金額不得做為抵押扣押標的,且申請過程中,勞工紓困金額都有註記可以用匯款的方式得到這筆金額,或申請現金支票。

 

經瞭解,林明裕強調,有少數民眾被查扣,已發函給當地金融機構,目前收到3件申訴,都正式解扣,還給當事人;並呼籲民眾,若還有類似情形,都樂於協助。

 

隨後,金管會也對外公告,請銀行注意,4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第9條之1第2項已明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如果有未注意到前揭法律規定,以致抵銷或扣押到民眾自政府領取之紓困款項的情形,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勞動部所發給之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的文字,其他機關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照片由行政院提供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