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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助國銀催下去! 金管會:紓困放款有政府保證,採ECL評估處理原則

2020.05.26
19:0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為確保本國銀行協助實體經濟的空間,金管會經與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交換意見後,將本來需增提的內部管理資本2%延後到2021年實施,至2024年分四年提列完成,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的時程也一併延後到2021年8月底前申報。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日首度以新身分出席例行記者會,他強調「紓困、振興不可等」,為讓國銀更有意願拚紓困,也在會中釋出新措施,其中,紓困放款有政府保證,採預期信用損失評估原則。

 



黃天牧今(26)日在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指出,自己在疫情期間擔任疫情小組召集人,重視各國監理機關在引領機構有更多意願協助紓困,有實施什麼寬容措施,在他就任後特別感謝銀行局,因為他們在就任前就研究歐美國家所採取的引領措施,上任後也努力加速研究流程,由於紓困、振興不可等,選在今日向各界報告,並請銀行局局長邱淑貞補充說明。

 

金管會指出,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已在今年3月27日宣布延後一年,自2023年實施新的資本計提規定,鑒於BaselIII最終改革文件的資本計提將提高銀行所需資本且較為複雜,延後實施一年,讓銀行人力資源、釋出銀行資本效果,支應配合辦理紓困並持續對市場提供信用。

 

另外,為確保本國銀行協助實體經濟的空間,金管會經與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交換意見後,將本來需增提的內部管理資本2%延後到2021年實施,至2024年分四年提列完成,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的時程也一併延後到2021年8月底前申報。

 

紓困放款授信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ECL)評估處理原則,有政府保證或協處方案的紓困放款等授信資產應評估ECL。原則包括經政府保證、支持的紓困放款不必然發生信用風險顯著增加。ECL評估要考量過去、現在情況、未來經濟情勢的合理可佐證預測,並針對長期經濟預測給予適當的權數等原則。

 

 

記者陳依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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