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前理專7年挪客戶存款6340萬 金管會開罰兆豐600萬

2019.03.27
14:1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兆豐銀台中豐原分行前理專,利用客戶對其信任及疏於對帳的習慣,伺機取得客戶蓋妥印鑑且簽名的空白取款單,以臨時無摺提款或透過行外傳真的方式,挪用14名客戶存款款項、合計高達6340萬元。

 

兆豐銀前理專自100年開始,7年挪用14位客戶共達6340萬元的存款,去(107)年因客戶舉發,整個案件才爆發。金管會宣布,兆豐銀未確實執行及建立內控制度,也未確實執行內部查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因此處罰兆豐銀600萬元,並解除違法挪用客戶存款的兆豐理專的職務。

 

 



金管會官員表示,兆豐銀台中豐原分行前理專,利用客戶對其信任及疏於對帳的習慣,伺機取得客戶蓋妥印鑑且簽名的空白取款單,以臨時無摺提款或透過行外傳真的方式,挪用14名客戶存款款項、合計高達634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處兆豐銀600萬罰鍰,是因為該理專作案時間長達7年、金額也很高,而兆豐銀知悉後有做全面清查,因此綜合考量此因素,裁處600萬元。金管會是依照銀行法第61-1條及129條第7款做懲處,該法上限是1000萬元。

 

莊琇媛說,該理專拿了客戶的取款條去櫃檯領錢時,兆豐銀沒有落實再做照會動作,兆豐銀也提出理專管理和輪調的制度,金管會也要求對一些高風險業務需要加強。

 

兆豐銀回應,表示這是2018年發生的舊案,2018年5月底對帳期間,發現豐原分行張姓行員私自挪用客戶存款情事,案發後第一時間即由稽核處派員辦理專案查核積極查證,採取最負責態度,由分行主管親向受害存戶致歉與說明外,遭挪之存款也已墊還客戶,確保客戶權益不受任何影響。

 

兆豐銀於2018年10月已由台中地檢署偵結並將張姓理專起訴,兆豐銀行除對張姓行員立即予以停職處分外,亦已就缺失情節之輕重核予相關人員申誡、記過等處分,以茲警惕。

 

本案發生後,兆豐銀行各相關單位除立即對案關缺失事項深切檢討,並已訂定各項防弊措施及強化管控機制積極進行改善,同時加強各項查核工作,強化行員教育訓練,以杜絕類似情事發生。提出4大項改善措施包括:

 

1.新增臨櫃進、扣帳交易發送即時訊息通知存戶,並加強對特定客群辦理存款業務抽樣函證作業。

 

2.強化財富管理業務人員赴外收件作業,加強控管理專經手之交易及其有關聯之帳戶資金流向。

 

3.已實施配套之財富管理業務「帳戶管理員制度」,因應落實理專之輪調。

 

4.針對申辦「無摺提款」、「免寄對帳單」之特殊存款帳戶調高抽檢戶數,加強申請事項之確認與相關交易之控管。

 

 

圖片來源:截圖自民視YouTube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