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蘇建榮預計10月初會向行政院提出「所得稅扣除額」調整方案,法案這個會期會送到立法院,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三讀。
對於大法官釋憲745號的名模條款,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5日)接受Hit Fm聯播網《蔻蔻早餐》專訪時表示,預計10月初會向行政院提出「所得稅扣除額」調整方案,法案這個會期會送到立法院,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三讀,目前討論的項目中,包括差旅費、油費、治裝費等等,都在檢討是否可以納入列報的範圍裡,如果這些必要支出超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新台幣20萬,納稅人就可以選擇列舉扣除,並檢具相關證據核銷。
蘇建榮提到,財政部去年委託學者研究並召開公聽會,大部分都認同像是差旅費、油費、治裝費等,都應可列入列報的範圍,但也有4個原則,就是「有提供直接勞務關係且必要」、「屬實質負擔」、「重大性」以及「共通性」,才能列舉。蘇建榮說:「不是每一個都可以,我們也要考慮稽徵行政的問題,目前已經提供20萬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如果你在這個範圍內,可以的話就不用檢具核銷。」
蘇建榮也表示,「股利所得稅改」明年正式實施,「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將從現行12.8萬提高至20萬,所以納稅人如果認為所支出的費用大於20萬,才需要列舉扣除。
(顯圖照片、資料由 Hit Fm《蔻蔻早餐》製作單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