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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將掌監察院深化人權!從黨外小妹到「人權會主委」…

2020.06.19
13:54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由陳菊接掌監察院的意義更是重大,這位曾經的「黨外小妹」,走過威權、見證民主,在黨內化解大小紛爭,現在要推動人權,具有相當的實質意義。

 

在蔡英文總統第二任期開始前,就傳出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將掌監察院。回顧陳菊曾說,「從黨外小妹到總統府秘書長,中間幾乎走了半個世紀,她看到台灣社會不斷進步成長,對人的尊重、對人權的保護…」;現在,她即將成為監察院長兼任首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外界認為,這位曾是「美麗島事件政治犯」出任人權會主委,不僅有相當的歷史意涵,更有實質人權轉型意義。

 



總統府今(19)日下午公布正副監察院長與監察委員提名人選,因監察院將逐漸轉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院長人選格外引關注。

 

陳菊見證台灣民主發展史,更是在台灣政壇上佔有一席之地。她18歲時開始擔任宜蘭黨外大老郭雨新的秘書長達十年,是郭對國內外重要的聯繫腳色,1979年,她因美麗島事件入獄,被關了6年多。她是目前唯一還在政壇上活躍的美麗島事件政治犯。

 

「菊姐」是許多後輩對她的尊稱,陳菊在民進黨內也是不可或缺的「桶箍」。

 

回顧她剛接出任府秘書長之初曾說,1968年時還沒有民主進步黨,當時她扮演黨外小妹的角色,到處串連。從1968年到現在,她從黨外小妹到總統府秘書長,中間幾乎走了半個世紀。她看到台灣社會不斷進步成長,對人的尊重、對人權的保護,沒有人會因為提出不同的政治意見而受到壓迫,「這就是我們走了半個世紀努力的結果。」

 

現在,這位自稱是「職業革命家」即將有新的任務。

 

立法院在美麗島事件40周年之際,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將透過正式組織法制化方式,在監察院設置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內部單位性質),並定位監察院為混合型人權監察機關(保有傳統監察職權,包括促進善治、糾正不良行政、打擊貪腐,亦納入保障及人權功能);另亦對於監察委員之資格條件新增「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貢獻,聲譽卓著者;或具與促進及保障人權有關之公民團體實務經驗,著有聲望者」,由具人權資歷之監察委員擔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該會設置及運作方式,能建構更完整之人權保護網絡,使我國在人權促進與保障上邁入新的里程碑。

 

這不僅是推動監察院轉型,也是人權進步的象徵。由陳菊接掌監察院的意義更是重大,這位曾經的「黨外小妹」,走過威權、見證民主,在黨內化解大小紛爭,現在要推動人權,具有相當的實質意義。

 

 

圖片來源:翻攝自陳菊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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