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社區式機構可在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且依照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可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記者會上,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長祝健芳公布,由於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社區式機構均暫停提供服務,如今疫情趨緩,防疫政策適度放寬,於指揮中心宣布社區式機構可在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且依照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可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長照機構有不同類型,65歲以上長者的施打率很不錯,尤其是為需要長照受照顧的年齡層,其照顧者疫苗施打率也很高。透過防疫指引可以讓長照服務配套運作,讓長輩受到照顧,也減輕家庭照顧的壓力。防疫指引包含了疫苗注射、篩檢檢查、戴口罩、環境清消…等,防疫措施指引列進,讓民眾能在比較安全的環境下受到照顧。
祝健芳也公布了目前照護體系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的涵蓋量,社區型長照機構涵蓋率94%、身障照護體系85.7%,住宿型照護人員則必須施打後才能進入住家服務,因此全數施打。保護家中長者也保護所有照護工作人員。
衛生福利部訂定之防疫指引詳細如下:
「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針對「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等管理事項,提供社區式服務機構依循辦理,地方政府應輔導轄內機構依本指引提供服務,並填具檢核表報地方政府備查,在完備防疫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一、服務條件
(一)機構提供服務條件:
1.整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方可提供服務。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以下簡稱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條件(未成年者不適用):
1.建議服務對象接種第一劑疫苗滿14日後,再前往接受服務。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一)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之健康管理部分,若為確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抗原快篩陽性者均不可提供或使用服務。
(二)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及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
(三)交通服務管理,每車以10人(含司機)為限,車內禁止用餐、飲水。
(四)加強環境(含交通接送車輛)清潔消毒,每日至少2次。
三、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一)發現疑似病例,機構應於24小時內通報,疑似病例應各自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二)任1位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服務且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機構應進行相關人員造冊,並向該等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疫調。
(三)立即就已知資訊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等待衛生單位調查與聯繫。
另家庭托顧服務部分,因照顧規模較小,且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皆屬公費疫苗第五類施打對象,較不易發生大規模群聚感染情形;雖不在指引適用範圍,但仍應在家庭托顧員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的前提下,參考社區式服務防疫管理指引加強人員健康監測、維持社交距離、增加環境清潔消毒次數、建立疑似個案通報轉送及確診病例應變處置機制,落實防疫規範下恢復營運。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