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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開票所外禁止不正當攝錄影...顏寬恒質疑「被針對」?管碧玲喊冤:是依據高雄經驗!

2021.12.30
11:10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管碧玲強調,質詢並非針對顏寬恒,而是就日前高雄市長罷免案的經驗提出來詢問中選會。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將在1月9日登場,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呼籲,中選會應「明令禁止民眾於投開票所外進行不正當的攝錄影」,卻遭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質疑「有針對性」。管碧玲昨(29)日在臉書喊冤,她強調,自己是依據「高雄的經驗」來質詢,直呼「顏先生太緊張了」。

 



「冤枉啊!顏寬恒先生說我的質詢是針對他!我重新聽一遍,沒有耶!完全沒有提到啊!」管碧玲解釋,她是依據去年6月6日韓國瑜罷免案的經驗進行質詢,當時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要求投票時,30公尺外不可以進行「監控」。

 

管碧玲表示,但日前台中第二選區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執法標準卻不一致,所以她才拿出來質詢,「這是很自然的」,是依據這樣比較來的,「顏先生太緊張了啦」!

 

管碧玲也貼出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針對109年6月6日即將舉行之「高雄市第三屆市長罷免案」投票發布的新聞稿,在對投開票所內外之違法行為處理原則中提到:「三、投票所四周 30 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面對管碧玲的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表示,執法單位不應拘泥於30公尺的距離,應該檢視攝錄影行為是否足以妨害、影響人民的投票意願,不應忽略其對選務造成的實質干擾。

 

 

圖片來源:翻攝管碧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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