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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首次公開入籍新加坡原因!全因和艦案「司法迫害」!

2022.08.09
16:03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何亞芳

曹興誠表示,「統一不是民族大業,統一一直是民族災難。」要大家不要被共產黨騙了,統一是共產黨的大業,不是人民的。而且共產黨裡面大部分都是打工的,是權貴家族要求取他們的霸業。

 

面對中國不停以軍演等形式大秀武力,並結合資訊戰來擾亂國人,前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日前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捐出新台幣30億元用以加強台灣國防,點燃不少國人熱血。8日晚間,他接受政論節目《辣新聞152》專訪,大談捐款的用意,以及自己的想法,除了澄清自己從來不是統派以外,還首次揭露當年會入籍新加坡,全是因為台灣的「司法問題」。

 



曹興誠表示,「統一不是民族大業,統一一直是民族災難。」要大家不要被共產黨騙了,統一是共產黨的大業,不是人民的。而且共產黨裡面大部分都是打工的,是權貴家族要求取他們的霸業。主持人周玉蔻也提到,過去曹興誠一直被認為是統派,那麼現在到底是藍還是綠?他則回答,「我是個文明人,沒有顏色。」

 

接著他也提到過去為什麼會跑去新加坡,表示是因為和艦案拖了五年半,讓他發覺台灣司法很糟糕一點,就是「檢察官追溯一個人,可以搞他一輩子,比方說像蘇建和的強盜殺人案,大家知道吧?搞了28年!一會兒死刑、一會兒無罪,一生就毀了。」還有很多案例都是這樣,認為嚴重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所以就開始說針對這個問題研究。

 

他也罵道,「台灣最高法院就是大毒草,妨礙台灣司法進步效率的一個大毒草。」和艦案無罪後,他想雖然把法改了變速審法,「現在就是說你纏訟八年,大概就不能再搞了,可是八年的時間很長。」表示台灣有兩個法沒有落實,刑法124條枉法裁判罪,「法官不依據法源亂搞,這常常有恐龍法官,他應該是照法庭上會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個就是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就是「檢察官亂搞你」也是可以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可是濫權追訴罪最後一個案例是什麼時候?「是民國35年。」曹興誠表示,台灣這兩個條文形同虛設,氣憤批評,「找個名義要把我起訴,交到法官手裡給你揉揉揉,沒有真理、揉個你八年,揉你八年他連道歉都不用!」認為自己離台是受到「司法迫害」,他也說,「我後來離開台灣,我懶得跟猴子打架,因為如果他一個爛檢察官搞你、搞你八年,他亂搞、他花上班時間,拿國家的俸祿亂搞你,搞了八年 你沒事,他連句道歉都沒有,這合理嗎?」

 

曹興誠最後也強調,「所以說我是想回來,可是這兩個法律我希望能夠落實一點,因為官官相護,這兩個這兩個法律都是要檢察官起訴才行,檢察官不會起訴另外一個檢察官,所以我其實現在也在設法改變這個,我們可以大家一起努力。」認為要改變司法並不容易的,但台灣司法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

 

 

顯圖取自辣新聞152、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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