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指控林佳龍涉嫌賄選,林佳龍競辦發言人李坤城、李晏榕9日下午赴新北地檢署按鈴、遞狀提告。李晏榕強調,競辦早在7日就已清楚說明與計程車的廣告契約始末,詹江村和葉元之卻置若罔聞,繼續惡意在網路及媒體散佈不實指控林佳龍賄選,因此要以訟止謗,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近日網路流傳幾段影片,內容指計程車張貼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的廣告貼紙可拿200元至500元,林佳龍競辦則說明這是與計程車司機領隊之間的合法廣告契約,但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仍指控林佳龍涉嫌賄選。對此,林佳龍競辦發言人李坤城、李晏榕今(9)日下午赴新北地檢署按鈴、遞狀對兩人提告,李晏榕強調,競辦早在7日就已清楚說明與計程車的廣告契約始末,詹江村和葉元之卻置若罔聞,繼續惡意在網路及媒體散佈不實指控林佳龍賄選,因此要以訟止謗,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李坤城表示,連日來林佳龍競辦已經清楚說明,有關競辦與計程車業者是付費競選廣告,要求計程車業者必須將廣告貼好貼滿才算符合契約,如果沒有就是違約,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若再有任何個人或單位把這件事情說成是賄選,就要提出告訴。
李坤城說,很遺憾的是,競辦以新聞稿清楚回應,隔天更召開記者會說明,詹江村和葉元之兩人仍繼續抹黑造謠林佳龍賄選,如同馬克吐溫的名言「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了全世界」,詹、葉兩人意圖造謠抹黑林佳龍,雖然葉元之今日上午開記者會刻意閃爍其詞,但昨天的記者會已經造成傷害,因此特地來地檢署提起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
李晏榕也完整說明事件始末,表示上週末網路上開始流傳3段影片,內容是計程車司機討論是否要貼廣告的對話,林佳龍競辦11月7日就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林佳龍與計程車司機簽有廣告協議,要租用車體作為廣告使用,至於司機如何執行契約,林佳龍作為承租人無法去管控,如果有違約事實,林佳龍競辦會確認是否有違約狀況,進行民法相關處理。
李晏榕指出,在林佳龍競辦發出新聞稿後,詹江村、葉元之兩位國民黨籍議員卻在知道林佳龍辦公室有合法契約關係下,仍不實指控「林佳龍賄選」,詹江村透過臉書、抖音和YouTube散播言論,葉元之還召開記者會指控假貼廣告真賄選,所以很遺憾今天要以訟止謗,對兩人提出《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李晏榕強調,林佳龍競辦鄭重向社會報告,將來再有任何人,在明明知道這不是賄選的情況下,還拿影片做文章誣指賄選,林佳龍競辦絕對不會姑息,會追究到底!
(圖片來源:林佳龍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