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中共都在積極修改戰前動員整備工作,台灣面對軍事威脅的非常時期,透過修法強化國家安全維護,難道不需要嗎⋯⋯?
國防部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卡員準備法」,因為特定媒體炒作「管制媒體」、「變相戒嚴」議題,並扭曲成「推學生上戰場、製造戰爭恐懼」,行政院為免爭議擴大,最後以溝通不足等理由,緊急喊卡。
台灣社會的極大危機
從民主社會制衡與妥協的角度,這或許只是台灣多元體制下的一件小事;然而倘從兩岸情勢觀察,卻不得不說這是台灣社會的極大危機。其中最嚴重的是,某些媒體高舉言論自由大旗,對政府有關強化國安的作為,一律視之為挑釁或製造恐懼,但對於對岸的積極備戰作為卻極度輕忽,形成另類的「不對稱作戰」。
就在台灣炒作全動法修正案之際,中國從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預備役人員法》,針對預備役人員的領導管理體制、身份屬性、選拔補充、徵召和法律責任等作出全面規範。
預備役部隊是解放軍的組成部分,以少數現役軍官為骨幹,其餘以復員退伍軍人為主,是戰爭初期首批動員對象,也是應付突發事件、承擔危急任務的突擊力量,因此預備役人員是戰時補充兵員的重要來源。去年六月中共就發布「關於調整預備役部隊領導體制的決定」,將預備役部隊全面納入軍隊指揮體系,由中共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
此法由全國人大於去年底新修通過,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徵召部分,舊法「隨時準備應召服現役」的字眼,在新法改成「必須隨時準備應召參戰、保衞祖國」。此外,新法列明預備役人員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年滿18歲,並把預備役軍官的最高退役年齡由55歲提高至60歲,擴大了符合服役條件的範圍,也引起外界揣測是否準備攻台。
事實上自去年底中共廿大提出「完善國防動員體制」後,各省市紛紛掛牌成立國防動員辦公室,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加強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持續進行與備戰相關之軍事調整。
今年二月廿四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更通過調整《刑事訴訟法》規定,加快戰時軍事刑事訴訟立法,體措施包括戰時軍事訴訟應從重、從快、從簡,提高訴訟效率,構建戰時缺席審判制。此外為激勵軍心士氣,應引入戰時緩刑(可戴罪立功)的法制規範。根據國外做法,這類戰時法律是給予軍警人員更大權力,在戰時去執行任務,免受和平時期部分法律規限。
以上是近來中共為應對台海戰爭所進行的先期部署,但台灣很少人關注,媒體幾乎沒有報導。
部分媒體惟恐天下不亂
台灣媒體對中國積極備戰視而不見,卻擴大渲染國防部準備修改「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指其中新增總統發布全國動員令後,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的相關措施,為管制媒體、箝制新聞自由,形同戒嚴復辟,由政府接管媒體,全面監控新聞從業人員。
綜觀全動法修法草案,將法律架構修訂區分為平時動員準備階段與動員實施階段,同時新增條文賦予總統可發布緊急命令規定動員事項,實施全國或局部動員,並依緊急命令轉換動員計畫。很明顯這是只有在戰爭發生時才會用到,沒戰爭就不會執行,且其重點並不是要管制媒體,而是為了確保正確資訊的傳遞,避免錯假訊息擾亂人心。
但有些媒體卻惟恐天下不亂,批評全動法如限制人民的「空白授權」,還大肆炒作16歲以上學生動員的議題,指國防部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後,過去流於形式的青年學生動員計畫今年起也積極準備,意圖「動員學生參戰」、「使學生製造武器」等。
然後就出現這類的聳動標題:「動員學生 會不會成娃娃兵戰鬥團?」、「 教官:找孩子當砲灰」、「家長:動員根本擾民」,甚至用社論疾呼:「一部新動員法要把多少人捲入戰爭恐懼?」殊不知真正在製造恐慌的,就是這些閉上眼睛看不見對岸的備戰動作,卻拿著顯微鏡批評台灣修法的媒體。
海峽兩岸的軍事關係中,台灣從來都不是主動攻擊的一方,但當中共都在積極修改戰前動員整備工作,台灣面對軍事威脅的非常時期,透過修法強化國家安全維護,難道不需要嗎?這是那些炒作的媒體,首先應當回答的問題。
(圖片來源:凌濤臉書、中天新聞、寰宇新聞;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