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上海國安單位拘捕已兩年,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26日)於例行記者會上答詢,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17日的一審宣判結果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而李延賀當庭伏法,未提上訴。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在會上回應先前一審的判決結果,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第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他表示李延賀當庭伏法認罪,未提上訴。
富察,本名李延賀,於中國遼寧省人,與台灣女友結婚後定居台灣,後創辦八旗文化出版社,常出版與中國史觀相異、對中國社會帶有批判性的書籍。
對此,八旗出版社也發文表示,工作同仁們非常難過,但唯獨萬幸的,是現在他們至少能為富察回歸的日期加上期限,而若後續有事件發展,也請各位朋友以陸委會發布的消息為主,他們就不再發布其他聲明,並為讓同仁能夠靜心工作,也不接受外界的訪問。
李延賀於2013年取得台灣居留證,但為了設籍及取得台灣身分證,依兩岸關係條例,得回中國原戶籍地的政府機關註銷戶籍,並限期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之公證書,否則台灣戶籍失效。
但李延賀在2023年3月返中後卻無故失聯,直至4月底中國國台辦才證實其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遭到國安機關調查,後被上海國安局依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拘留至今。
根據中國《刑法》第103條第2款: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台,八旗文化出版社臉書;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