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昱晴質問蔣萬安,難道他認為如此事後諸葛的監督處理機制「一人罰60萬」就算給交代了嗎?她直言,這樣「和傲慢的兒福聯盟,只給剴剴一只500元的屍袋有什麼差別」。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就「剴剴案」的重大疏失列出六點,指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根本無查核保母資格能力和生活環境,連社工「實地訪視」都流於形式,在保母、社工、社會局及北市府皆無能失職的情況下發生憾事,她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難道毫無責任?」,更稱蔣萬安在保母認罪後,罰一人60萬「和傲慢的兒福聯盟,只給剴剴一只500元的屍袋有什麼差別?」。
郭昱晴昨1日於臉書發文,根據剴剴案始末列出北市府六點重大疏失:
第一點「細數北市府的疏失」:郭昱晴表示,劉姓姊妹雖然持有保母證照,但在無實際照顧經驗、居家環境不佳的情況下,北市社會局卻無妥善查核其資格與照護能力。
第二點「社工訪查與通報機制根本失效」:她指出,在剴剴遭虐的114天中,陳姓社工的訪查居然從未發現異狀,代表實地訪視根本「流於形式」,對劉姓保母的照護環境、孩子的狀況根本一無所知。
第三點「社工缺乏專業敏感度」:她表示,根據外籍看護的證詞,在陳姓社工到訪前,劉姓保母會特意打扮剴剴,而一個「體重明顯下降、臉頰凹陷、表情無助」的孩子站在眼前,陳姓社工居然從未起疑,顯示他根本缺乏專業敏感度,且陳姓社工也未對於兒童異常行為或生理狀況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即時通報。
第四點「兒福機構與市府監督落差」:她表示,剴剴是由兒福聯盟媒合轉介至劉姓保母家,但北市府並未積極介入管理或追蹤,監督落實不足。此外,市府與外部轉介單位協調與責任劃分不清,導致嚴重疏失。
第五點「事件後市府反應消極未主動揭露(隱瞞?)」: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離世,當天台北市立萬芳醫院「第一時間」就通報是重大兒虐案件,郭昱晴表示,「台北市政府不知情嗎?」,而在2024年3月11日媒體報導後,北市府的回應完全避重就輕,未主動說明內部失職細節。她批評,北市府根本沒有在第一時間檢討制度缺失,一直到面臨社會與媒體壓力後才緩慢啟動懲處。
第六點「處罰與後續機制不足」:她指出,儘管檢方早在2024年4月18日就已對劉姓姊妹起訴,但北市府卻直到4月30日下午,在劉姓保母認罪後的傍晚才祭出裁罰,處以每人60萬元。她斥責,「這一年多來的行政拖延與冷漠,怎麽對得起在人間煉獄114天當中,身心嚴重受創、被凌虐離世的剴剴?不覺得諷刺嗎?」。
最後,郭昱晴質問蔣萬安,難道他認為如此事後諸葛的監督處理機制「一人罰60萬」就算給交代了嗎?她直言,這樣「和傲慢的兒福聯盟,只給剴剴一只500元的屍袋有什麼差別」。
(圖片來源:郭昱晴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