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罷法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於同法第105條訂有刑事罰則,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罷免投票今(26)日登場,未能如願前往東非看動物大遷徙的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赴大安投票,卻在圈票完後主動亮給媒體拍攝、引發熱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怒轟,根本故意向中國主子表忠,「斑馬、長頸鹿、都會吐他口水,依「選罷法」105條規定可判有期徒刑2年!」
趙少康今日上午現身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他會前受訪時說,心情也不錯、老天蠻賞臉的,呼籲民眾踴躍出來投票;他聯訪結束後上二樓投票,疑似因為心情太好,投完票離開圈票區後,竟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引發爭議。
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8條第2項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於同法第105條訂有刑事罰則,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周玉蔻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趙少康那種亮票方式,根本故意!向中國主子表忠!」
周玉蔻再說,趙少康壞透了,丟老男人的臉,「斑馬、長頸鹿、都會吐他口水,依「選罷法」105條規定可判有期徒刑2年!」
(圖片來源:周玉蔻臉書、三立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