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採購BNT疫苗遭詐10.6億元,檢方起訴陳昱瑄、李世宗等17人,並查扣大量現金、黃金及其他資產。隨著起訴內容曝光,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顏博文在整起採購案中扮演的角色,也成為外界必須釐清的問題。
顏博文是慈濟採購500萬劑BNT疫苗的重要推手,曾與副執行長何日生及律師陳昱瑄共同前往食藥署送件;2022年又接受媒體專訪,詳細談論採購過程與政府交涉。
然而,慈濟支付3000萬美元顧問費的決策如何形成、顏博文何時知道款項可能遭到詐取,目前仍未得到完整說明。
他是對整筆交易知情的決策者、未能察覺風險的失察主管,還是同樣遭到蒙蔽的受騙者?答案不能依靠外界猜測,必須由顏博文本人與慈濟提出資料說明。
第一種可能:顏博文知道顧問費 卻沒有公開說明
顏博文身為基金會執行長,又是疫苗採購的重要推手,如果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慈濟要支付3000萬美元顧問費,便應該說明自己是否參與決策。
誰提出這筆顧問費?顏博文是否出席相關會議?他有沒有看過合約與付款條件?慈濟是否要求陳昱瑄、李易儒等人證明具有取得疫苗的實際管道?
更值得追問的是,顏博文2022年接受專訪時,為何沒有提到這筆款項?他當時已經掌握多少異常情況?如果慈濟已開始懷疑受騙,卻仍讓外界把注意力放在政府是否阻擋疫苗,原因是什麼?
知情不等於涉案,也不能因此推定任何刑事責任;但若顏博文曾參與決策,就有責任交代當時的判斷依據及內部程序。
第二種可能:顏博文不知道 暴露慈濟內控嚴重失靈
另一種可能,是顏博文直到很晚才知道3000萬美元顧問費或款項出現問題。
如果真是如此,慈濟內部治理的問題反而更加嚴重。一名負責基金會營運、又站在疫苗採購第一線的執行長,為何可能不知道組織支付了10.6億元?
如此龐大的款項由誰掌握?誰有權代表慈濟簽訂合約?付款前有沒有經過財務、法務及風險審查?慈濟內部是否有人繞過正常程序,或讓決策資訊只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顏博文若確實不知情,應提出會議紀錄、簽核流程、委任契約及付款文件,讓外界看清楚真正的決策者是誰,而不是只以一句「也是受害者」結束所有追問。
第三種可能:從決策者一路變成受騙者
顏博文也可能知悉顧問費並參與採購決策,卻和慈濟一起相信陳昱瑄等人提出的管道,直到款項付出後才發現受騙。
這種情況下,顏博文仍是詐欺案的受害者,但同時也是必須承擔組織責任的決策主管。受騙不代表沒有失察,失察也不等於參與犯罪,三者必須清楚區分。
檢方目前依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17人,並未因此認定顏博文涉案。陳昱瑄等被告是否有罪,也仍待法院審理。新聞報導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顏博文列為共犯,但可以要求他回答自己參與了哪些決策、看過哪些文件,以及相信對方的依據是什麼。
與陳昱瑄共同送件 不能說彼此只是陌生人
2021年6月23日公開照片顯示,顏博文與何日生前往食藥署遞交疫苗採購文件時,陳昱瑄就在兩人身旁。
這張照片無法單獨證明任何人涉及犯罪,卻足以顯示陳昱瑄在慈濟疫苗採購程序中具有一定角色。她不是案件曝光後才突然出現的人物,而是曾與慈濟核心主管共同公開送件的律師。
顏博文有必要交代,他與陳昱瑄何時認識、接觸多少次、如何理解她的角色,以及是否相信她掌握疫苗交易管道。
公開時間線與決策文件 才能停止外界猜測
釐清顏博文的角色,最直接的方法不是口水攻防,而是由慈濟公開一條完整時間線,包括接觸陳昱瑄與李易儒等人的時間、顧問契約簽訂日期、付款日期、內部簽核層級、發現異常時間及後續處理方式。
慈濟也應說明顏博文、何日生與其他主管各自負責哪些工作,誰有權批准3000萬美元顧問費,以及為何案件不是由慈濟主動報案揭露。
顏博文究竟知情、失察,還是受騙,不應由媒體或社會憑空定罪;但他既是當時的基金會執行長,也是疫苗採購的公開代表,就不能拒絕回答。
10.6億元詐案已經成為全國關注事件。現在需要的不是慈濟再說一次「配合司法調查」,而是顏博文親自出面,把自己的角色說清楚。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