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基金會採購BNT疫苗遭詐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引發社會追問。英國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博士汪浩今(7日)在臉書發文直言,慈濟遭詐多年卻從未向檢警報案或提告,如今在司法機關主動偵破案件、查扣犯罪所得後,若仍無法交代財務核銷及內部失職責任,法院就不該輕易將款項發還慈濟。
汪浩以「既然慈濟從未報警,這10億就該收歸國有!」為題指出,台中地檢署起訴陳昱瑄等人涉嫌詐取慈濟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讓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疫苗採購爭議再次受到關注。
他認為,相較於掮客涉嫌詐騙的手法,慈濟遭詐10.6億元後的處置更加反常。如此龐大的慈善捐款遭人騙走,慈濟多年來卻未主動向檢警報案,直到司法機關偵辦其他案件時循線追查,整起案件才曝光。
汪浩質疑,慈濟面對各界追問時,至今仍未清楚說明款項如何核准、何時發現異常、為何沒有報案,以及相關支出如何呈現在財務報表中,反而強調採購費用均經會計師認證並公開於財報。
他追問,慈濟若認為整個採購及核銷程序正當,為何遭詐多年始終閉口不談?財報是否清楚揭露這筆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又為何以會計師查核作為回應,卻不公開當年的簽核文件、契約內容及決策過程?
汪浩並將矛頭指向當年的疫苗政治攻防。他表示,疫情期間,時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多次提醒民間團體,國際疫苗交易存在大量掮客,採購過程必須防範詐騙;相關警告當時卻被部分政治人物及媒體扭曲為政府「阻擋民間購買疫苗」,甚至指控防疫團隊阻礙民間自救。
如今檢方起訴內容顯示,慈濟確實因相信私人採購管道而支付鉅額委任報酬。汪浩認為,當年的專業警告並非阻擋疫苗,而是風險控管,慈濟及曾藉此攻擊防疫團隊的政治人物,都有責任向社會重新說明。
針對遭查扣的犯罪所得,慈濟稍早透過理律法律事務所發表聲明,表示未來將以被害人身分參與刑事審理;若法院認定被告成立犯罪並具有犯罪所得,將請求法院依法發還,並保留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及採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權利。
汪浩批評,慈濟未曾主動報案或積極提告,如今卻在檢警破案並查扣資產後,準備要求取回犯罪所得,社會自然無法接受。
他強調,這筆高達10.6億元的資金來自十方大眾的善款及社會信任。慈濟若不能完整交代當初的財務核銷、內部決策及失職責任,法院就不應輕易發還相關款項。
汪浩主張,相關資金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繳並宣告沒收,投入國家醫療及公共衛生體系,才是對台灣社會及真正善良捐款人的公平交代。
不過,犯罪所得能否沒收或發還被害人,仍須依刑事判決、被害人權利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慈濟是否因未主動報案而喪失請求返還或賠償的權利,也應由法院依法審理。汪浩的主張,主要是從公益組織治理、捐款責任及公共信任角度,要求慈濟接受更嚴格的社會檢驗。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