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10歲女童案開始受到全台關注後,焦點一度從「為什麼孩子240天沒有被及時安置」,轉向長期協助女童的熟識鄰居是否有資格照顧她。
台北市議員馬郁雯9月1日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中對此強烈不滿。
她表示,北市府相關訊息開始出現女童所稱「乾爸、乾媽」曾有前科等背景資料,讓公共討論逐漸轉向兩人的身分。
但馬郁雯強調,這兩名熟識鄰居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要「收養」女童。
「他們知道自己的狀況。」
馬郁雯說,對方本身經濟條件並不優渥,也清楚了解寄養、收養有法律資格與審查制度,因此從來沒有要求市府把孩子直接交給他們。
他們真正向外求助的理由只有一個:
希望孩子可以離開讓她害怕的環境。
馬郁雯表示,夫妻與女童家庭認識約6年,平常就是社區裡相互照應的關係。隨著彼此熟悉,他們逐漸知道孩子家庭的困難,也在孩子需要協助時提供幫忙。
真正讓案件被揭開的另一位關鍵人物,是女童在外面情緒異常時遇到的鄰長。
孩子被帶去吃飯、安撫,最後才說出自己害怕回家的原因。
也就是這些並不屬於正式兒少系統的人,最早發現孩子需要求救。
馬郁雯說,這才是應該被看見的部分。
她不反對市府依法評估任何可能接觸孩子的大人,也不主張跳過寄養、安置或收養制度。
但如果在政治爭議發生後,把協助孩子的人過去資料拿出來討論,卻讓外界誤以為「孩子不能去他們家,所以市府沒辦法安置」,就是把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混在一起。
孩子能不能被正式安置,是社政系統的責任。
乾爸乾媽符不符合收養條件,是另一套制度。
「他們從來沒有要求收養。」
馬郁雯表示,兩人找上議員時說得非常簡單:這個孩子會念書、和人相處也很好,他們只是希望她有機會離開原來讓她恐懼的生活,重新過一個屬於她自己的人生。
而孩子也很清楚,誰曾在她最害怕時伸手。
兒少保護制度必須審慎。
但審慎不代表可以模糊最初的問題。
無論乾爸乾媽最後有沒有資格成為正式照顧者,都不能回答另外一個問題:
為什麼孩子已經多次表達願意安置,市府還是沒有更早替她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