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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涉嫌隱匿華映財報 遭北檢以違反證交法起訴

2020.08.21
13:13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台灣華映宣稱,是中國華映科技追討帳款、子公司華映百慕達公司無法清償12月18日到期的香港民生銀行5300萬美元借款。

 

台北地檢署查出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華映前財務長兼會計主管汪志成、前財務長簡永忠和前總經理林盛昌5人,涉嫌隱匿華映財報,簽下讓中國公司年獲利10%等19項不平等承諾,影響投資人判斷,今(21)日以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起訴。

 



2018年12月13日晚間,台灣華映突然宣布申請重整,華映工會及員工沒人事先知道相關消息。

 

對此,台灣華映宣稱,是中國華映科技追討帳款、子公司華映百慕達公司無法清償12月18日到期的香港民生銀行5300萬美元借款。

 

工會認為,台灣華映或母公司大同,隱匿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未誠實在財務報表揭露,於今年2月間告發涉嫌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北檢立案調查,查出台灣華映2006年間計畫收購大陸閩東電機,再改名華映科技到深圳交易所上市,為了讓中國官方核准此收購案,多次拜會福建省政府高層,中方要求華映要維持閩東電機原有利潤和保障原始股東權益,因此需提供業績保證。

 

最後,華映以華映百慕達公司、華映納閩公司的名義簽下「19項承諾保證。」檢方認為,19項承諾中,有6項承諾的隱匿對投資人影響最大,包括「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分承諾」,導致華映公司當時持有的華映科技股票全部無法買賣,而此重大利空消息被隱匿後,投資人僅知收購案利多,卻不知道利空。

 

這6項承諾的揭露對投資人的判斷相當重要,但大同公司、華映公司卻隱匿此事。檢方根據財務報告和證人等供詞,認為林蔚山夫婦等5人,刻意製作不實的2010年至2018年財務報告,隱匿當時收購案的不平等承諾書內容,導致投資人可能誤判情勢。

 

 

照片翻攝自物聯智慧ThroughTek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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