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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難容!狠心弒母竟判無罪!卓榮泰斥:超越常理跟人性的「認為」,拉近了與惡的距離

2020.08.22
17:40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卓榮泰今(22)日透過臉書質疑,酒後不能開車,難道吸毒、酒後可以殺人?

 

桃園梁姓男子狠心弒母,更砍下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令人髮指;更令人憤怒的是此案在二審大逆轉,法官認定梁男犯案前吸毒,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質疑這個判決超越常理跟人性的「認為」,拉近了與惡的距離。 

 



梁男弒母引民眾憤怒。他在2018年10月18日晚上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發生口角,竟拿開山刀追砍母親,母親死亡後還狠心斬頭顱,從12樓住處拋到社區中庭。一審時,法院認定他犯案當下失去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判處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時,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犯案前施用安非他命等毒品;根據被告三姊、鄰居、社區保全的證詞,梁男與母親並無任何嫌隙,沒有殺害動機;根據鑑定結果,梁男犯案時處卡西酮類物質毒品作用最強期間,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應屬不罰,判決無罪。 

 

卓榮泰今(22)日透過臉書質疑,酒後不能開車,難道吸毒、酒後可以殺人?他指出「高院合議庭認為,梁男事前並沒有殺人犯意,也沒有預見施用毒品後會產生嚴重的精神病症狀,以及此病狀會對他的行為產生影響,因此不符刑法第19條第3項的規定,乃依同條第1條判處無罪」。 

 

他嚴重表示,以上超越常理跟人性的「認為」,拉近了與惡的距離!他更標註了,「政府有讓人民免於恐懼的責任!」、「司法天兵讓人民失去信心!」、「原因自由行為可罰性完全無用論!」 

 

網友也回應,「司法已死,法已無法,公理敵不過法官的個人意見,天理難容有用嗎? 」、「台灣的恐龍法官,真是無知  」、「腦殘的自我認為!往往造成很多過錯!」、「我認同,喝醉酒也無意識,開車肇事難道也無罪嗎」。

 

 

圖片翻攝自卓榮泰臉書、記者歐芯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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