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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機構領政府「人事補助」卻逼「社工回捐」薪資!衛福部允諾「召開說明會、制定退場機制」

2020.10.22
17:23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晚晴一邊拿著政府補助,另一邊卻惡意剝削勞工。」王婉諭追查後發現,晚晴這3年有9個計畫獲政府連續性補助,不僅補助人事費用,還有明訂應給付給社工的薪資。

 

晚晴婦女協會近日遭員工踢爆,逼破社工師回捐薪資,更無預警辭退員工,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22)日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社工回捐」是長年以來普遍存在的問題,晚晴協會並非單一個案,要求衛福部針對此狀況提出具體改善。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允諾,會在訂定明年度補助要點前,召開說明會,並明訂違規機構的退場機制。

 



王婉諭表示,社工回捐不僅是本週發生的新聞,更是長期存在社工界的問題,此次陳情案件來自晚晴婦女協會,該員核定的薪資有3萬4千元,但實際上協會又告知員工本薪只有2萬7千元,中間的落差就是被要求回捐到所屬機構。

 

「晚晴一邊拿著政府補助,另一邊卻惡意剝削勞工。」王婉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晚晴這幾年總共有14個計劃案領到政府補助,補助總額達580萬,其中9個是連續性且有補助「社工人力金費」的方案,也就是說多數的政府計劃案都有補助人事費用,而且有明訂應給付給社工的薪資。她也詢問衛福部,如何杜絕這種情況?

 

石崇良指出,晚晴的案件高雄市社會局已有處理,要求機構將差額發還給社工;此外,衛福部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時會有新的規定,針對發生此情況的單位,除了會追扣差額,還會將該單會列為「黑名單」,2年內都不會再給予補助。

 

但王婉諭認為,「社工回捐」問題普遍存在,卻因「認定」不容易,而無法徹底改善。就她所理解的,晚晴這個案件雖然高雄市社會局已介入,但卻無法就勞基法22條「薪資不當」的部分做懲處;此外,有許多單位給付全額給員工,再要求員工以「現金」方式回捐給機構,導致認定困難。她希望衛福部能積極協助改善,例如公開要求社工回捐的機構資訊,讓新進社工有所警示,或者明訂退場機制。

 

石崇良表示,衛福部目前設有申訴平台,若有「不樂之捐」可以至該平台申訴;至於退場機制,他允諾,衛福部近日已在研議明年度的補助要點,在那之前會召開說明會討論此情況,並在明年的補助實施要點中明訂退場機制。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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