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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授權法將「支持台灣」列為「抗中新手段」!國防部:適切因應

2020.12.07
16:11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條文中1260條款確認《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是台美關係的基礎,美國應繼續提供台灣必要武器、與台灣實施實際訓練、軍事演習以維持台灣必要的自我防衛能力,並審視擴大讓台灣軍方到美國受訓的機會、增加台美防務官員的交流。

 

《美國之音》報導指出,美國國會參眾議院日前對2021年《國防授權法》達成協調版本,草案將「支持台灣」列為對抗中國的新工具,包括對台軍售、醫療安全夥伴關係,預計下週兩院將進行表決。立委趙天麟今(7)日在立法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針對此事詢問國防部是否做好準備?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表示,目前台美軍事交流合作都未間斷,後續會再縝密觀察新政府團隊成員,適切因應。

 



報導指出,根據眾議院共和黨議員發布的摘要,將「支持台灣」列為威嚇中國的新手段,指出《國防授權法》支持美國協助台灣發展有戰備能力的現代化防衛部隊,以滿足台灣自我防衛需求。

 

條文中1260條款確認《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是台美關係的基礎,美國應繼續提供台灣必要武器、與台灣實施實際訓練、軍事演習以維持台灣必要的自我防衛能力,並審視擴大讓台灣軍方到美國受訓的機會、增加台美防務官員的交流。

 

1260B條款規定,法案生效後180天開始,美國防部長與衛生部長協商後,必須向參、眾兩院軍事委員會,提交台灣國防部建立醫療安全夥伴關係可行性的報告,內容包括擬定大流行準備與防控的目標,以及相關醫療安全活動計劃的討論,與疫苗研發等等。

 

就台美供應鏈,眾院版本要求美國防部應該提出「台美供應鏈安全成立工作組」提交評估報告,但參院版本沒有。經協調後,法案生效180天內,美國防部長與聯邦部門協調後,應向國會提交「台美供應鏈安全合作」報告。

 

《國防授權法》其他「威懾中國的新手段」還包括太平洋威懾倡議、防範中國工業間諜、要求中國軍工企業透明化、捍衛香港、謀求中國從世界銀行援助畢業、保護美國供應鏈、要求美國在國際金融機構代表尋求中國借貸透明化等。

 

不過報導也提到,川普對法案涉及的一些議題有意見而揚言否決,該立法是否能獲簽署生效,尚無法確定。

 

趙天麟今日質詢表示,美國參眾兩院將表決國防授權法案,國防部是否作好準備?台美間有哪些軍事合作會在2021年對接?

 

張哲平回應,台美各項軍事交流合作都未間斷,仍維持正常,除現在還有2項我國今年提出的發價書需求信函尚未知會國會外,據了解會在明年第一季完成知會國會程序,其他都正常。

 

張哲平強調,後續會縝密觀察美國政府新團隊成員,了解他們真正走向,適切因應。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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