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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偉碩稱「萊豬有毒」遭警方約談...藍委控蔡政府「查水表」!顧立雄:言論自由有比例限制

2020.12.17
16:07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顧立雄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46條之1確實對於「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有相關制約,至於個案內容,不屬於他的主政範圍不便評論。

 

民間反瘦肉精美豬聯盟成員、醫師蘇偉碩在網路上散佈萊豬相關訊息,遭警方約談,此消息傳出後引發國民黨立委強烈不滿,李貴敏今(17)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也要求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依照過去30年律師執業經驗回答「可以這樣嗎」?顧立雄表示,憲法上的言論自由有受到「比例原則」限制,至於個案內容他不便多作評論。

 



蘇偉碩長期致力宣導「萊豬毒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但他在網路上發布的相關訊息稱「萊豬比搖頭丸毒250倍」等,經主管機關衛福部食藥署認定為「不實訊息」,並向警政署告發,再交刑事局查察。高雄市三民二分局依戶籍地轄管查察,依照辦案程序於15日發函要求蘇偉碩於25日到案說明,並請蘇偉碩準備有關「含萊劑肉品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資料。

 

李貴敏今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就問有律師背景的顧立雄,「為什麼只有針對反萊劑的人去約談,約談項目要提出認為萊豬有毒的依據,以你過往30幾年的執業律師經驗,可以這樣嗎?」

 

顧立雄回應,憲法上的「言論自由」同時受到憲法23條「比例原則」的限制。另外,再從國安觀點來說,台灣還是屬於一個「危機中」的國家,受到境外敵對勢力不斷滲透,所以民主的防衛機制是有必要的。

 

「至於委員問到的個案部分,我沒有辦法表達意見,因為這不是我主政的事項,」顧立雄表示,他能說的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46條之1確實對於「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有相關制約。

 

李貴敏又追問,但問題是如何判定他稱「萊豬有毒」是假訊息,那為什麼說「萊豬無毒」就不是假訊息?她更質疑顧立雄,在判斷事情之前是不是就已經有「預設立場」,去認定這是假訊息?

 

顧立雄則重申,此個案不是國安會議主政的事項,個案已經交給權責的相關單位去做必要的查處,包括行政或者刑事責任,都應該由相關單位經過調查做最後的判斷。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聲援蘇偉碩

 

蘇偉碩因散佈「萊豬有毒」等訊息遭警方約談,也引發國民黨立委強烈不滿,黨團總召林為洲、衛環委員會召委蔣萬安、黨團書記長林奕華等人今日中午也陪同蘇偉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喊出「我們都是蘇偉碩」,聲援蘇偉碩並宣示「抗萊豬」的決心。

 

林為洲更抨擊,「民進黨以司法恐嚇的手段要讓民眾噤聲,甚至民進黨在萊豬行政命令審查期屆滿的當天約談蘇偉碩醫師,現在是戒嚴時代嗎?國家機器動成這樣!」他強調,國民黨團會與蘇偉碩醫師站在一起,一同守護食安。

 

蔣萬安則表示,如果衛福部對於蘇偉碩的論點有疑慮,10月公聽會就該站出來反駁、澄清、說明,拿出科學報告好好的論證,而不是用這種打壓言論自由的方式,讓醫界、學術界噤聲,造成寒蟬效應。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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