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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獨家》陳培哲批國產疫苗惹議,親回「沒什麼需要解釋」 須負法律責任?律師:取決於他是否為公務員

2021.06.07
17:55pm
/ 放言編輯部 曾齡誼

至於外界對他違反「審查倫理」的爭議,以及他是否有被誤會的部分,陳培哲表示沒有什麼需要解釋的,剩下的應該是交由食藥署去回答。

 

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曾表示,「國產疫苗7月絕對不可能獲得緊急授權」,並提出論述說明他不看好蛋白質次單位疫苗的原因。聯亞生技公司營運長彭文君博士今早(7日)也於《蔻蔻早餐》回應道,目前狀況是已經有篩選過後的結果,每間公司都有自己的核心技術,且認為陳哲培身為疫苗審查委員,以個人言論影響視聽並不恰當。陳培哲今日也因此受到一些媒體的訪問,至於陳培哲的言行是否涉及法律責任,律師黃帝穎認為取決於他是否為公務員的身分。

 



陳培哲今日接受《放言》放問時表示,他該講的都講完了。至於外界對他的爭議,以及他是否有被誤會的部分,陳培哲表示沒有什麼需要解釋的,剩下的應該是交由食藥署去回答。

 

關於這次蛋白質次單位疫苗的議題,陳培哲今日稍早接受《信傳媒》的訪問時提到,「如果蛋白質疫苗這麼好,美國為什麼不用?」陳培哲想表達的重點是,這個蛋白質疫苗的平台並非不好,而是非常地慢、非常困難。像gsk、賽諾菲這兩個世界前十名的大藥廠,他們都做得那麼慢,台灣這兩家藥廠,在全世界恐怕連一千名都排不進去,要做這個的困難度是更高且更難。

 

至於第三期臨床實驗的問題,陳培哲表示,當然不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疫苗EUA(緊急授權)的標準。他提到,都是已完成第三期分析,證明短期的有效性跟安全性,才會被授予EUA,沒有一個民主國家是第二期做完就給EUA的。

 

以這次的例子來說,陳培哲認為,台灣如果一直培養蛋白質疫苗,就會出現來不及的狀況。他表示,更重要的是,未來要扶植台灣疫苗製造生產快速反應的能力。不是說蛋白質不行,但很困難又要好幾年,萬一又一個新興感染症一來,怎麼可能等這麼久?

 

另外,陳培哲也感嘆表示不論是救命藥物或是疫苗,到現在政府還是不把人民的命,不把科學放在眼中,其實這些事情他都是知道的,但指揮中心的專家學者跟行政體系太傲慢顢頇了。

 

關於陳培哲公開談論國產疫苗一事是否觸法,黃帝穎律師今日接受《放言》放問時表示,得看陳培哲的以什麼身分參與疫苗審查,收了多少錢、被賦予多少公權力,以及是否為公務員身分。在身為公務員的前提下,陳培哲公開談論國產疫苗一事有涉嫌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以及《營業秘密法》。

 

黃帝穎表示,陳培哲公開談論到的內容涉及專業技術,這點是否涉及《營業秘密法》還需再做研判。至於陳培哲能得知許多國產疫苗的資訊也是因為他審查員的身分,若他是以公務員的身分得知這些訊息並洩漏,則涉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最高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若高端及聯亞兩家公司因陳培哲的言論受到影響,例如股價下跌獲是將來產品銷售不佳,接可對陳培哲提出告訴並求償。

 

黃帝穎總結,審查倫理是在行政方面須負的責任,另外,倘若陳培哲為公務員,則得面對刑法上的刑責,若是高端及聯亞追究求償,陳培哲也得面對民法的制裁。另一方面,根據媒體人周玉蔻的消息,陳培哲已於昨天辭去專家小組審查委員資格。

 

 

圖片來源:翻攝自台大演講網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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