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維俊受訪時直言,新壽沒有想從北市府或納稅人拿任何一毛錢,動土儀式完全合法合規、合契約,並非是挑釁市府。他也說,新壽在9日獲取北市建管處核發的「雜項執照」後,依契約時程推進,過去三年不動工是依法不能動,不是怠工;也強調,新壽和北市府是夥伴關係,希望一起把輝達留下來。
輝達北士科案持續進行,握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今(16日)在T17、18基地舉行「開工動土儀式」,以內部活動方式進行,並未邀請外賓參與、發布採訪通告。出席活動的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今表示,新壽是在9日取得北市建管處核發的雜項執照後,公司依契約時程推進,不是在挑釁市府;而過去不動工是「依法不能動」,而非怠工。他也強調,新壽和北市府是夥伴關係,希望一起把輝達留下來。
近期北市府動作不斷,無視新壽要求啟動協調機制委員會,並要其提出共同合意解約方案,將最後期限設在24日前,若仍未答覆則將提供備案給輝達;而蔣萬安先前更揚言「市府不容許持續三年多都沒開發」,並稱新壽一旦與台新人受合併,將提出解約、收回土地。
林維俊受訪時直言,新壽沒有想從北市府或納稅人拿任何一毛錢,動土儀式完全合法合規、合契約,並非是挑釁市府。他也說,新壽在9日獲取北市建管處核發的「雜項執照」後,依契約時程推進,過去三年不動工是依法不能動,不是怠工;也強調,新壽和北市府是夥伴關係,希望一起把輝達留下來。
雜項執照是根據《建築法》規定,核准興建「雜項工作物」的許可,包括建造營業爐竈、水塔、瞭望臺、招牌廣告、樹立廣告,以及挖填土石方等工程;還有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防空避難設備、污物處理設施等。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張景森對此也說,新壽的「開工」其實是在揭穿市府的虛偽,若真有心促成輝達設點,市府早該主動提出三方協議方案,而不是一味指責地上權人「不配合」。他強調,輝達案如果破局,誰都不是贏家,並呼籲中央政府應該趕快介入,幫輝達搞定土地;如果搞不定土地,輝達跑了,垮了的應該不是只有蔣萬安。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