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中志說,三權是互相壟斷的,也互相支援,一旦互相杯葛,當然就各自獨裁。他說,法院繼續判死,釋憲也說ok,但法務部繼續不執行;紅線隨便畫,警察看情況,睜一眼閉一眼;一中憲法也是,中國人就是外國人。
針對立法院否決院版財劃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絕不執行違法、錯誤的財劃法,來編列明年度中央預算,並說將會「公布不執行」,引發外界反彈。對此,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李中志指出,三權互相壟斷,也互相支援,一旦互相杯葛,當然就各自獨裁。他直言,自己因此才主張政院有權在司法介入前,自行判斷立法機關送來的法案是否可行、違憲,決定是否副署、公告;偏偏賴卓政府要選一個兩邊都罵的作法,既然可以決定不執行,為何不能決定不副署、不公告?
李中志指出,台派譁然,但相對於說什麼「不副署,不公告」的時候未到,他倒認為公告但不執行比較無傷,這本來就是行政權裁量的權力之所在。
李中志提到,窒礙難行的法律很多啊,負責執行的行政單位當然就是擺著,「可大可小」,例如台北畫紅線的馬路、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整部中華民國憲法的主權界定。
李中志分析,對行政裁定不同意的,只有兩條路,要求司法仲裁,或定期改選,但沒有由立法指揮行政這一條。他直言,立法院廢了憲法法庭,當然造成行政權獨大,無法節制,只能認了,除了以選舉政治解決,就是拿行政院沒辦法;其實司法仲裁也只是仲裁,執行的還是行政單位。
李中志說,三權是互相壟斷的,也互相支援,一旦互相杯葛,當然就各自獨裁。他說,法院繼續判死,釋憲也說ok,但法務部繼續不執行;紅線隨便畫,警察看情況,睜一眼閉一眼;一中憲法也是,中國人就是外國人。
李中志表示,然而也就是這個壟斷的行政權,他才主張行政院本來就有權在司法介入前,自行判斷立法機關送過來的法案是否可行,是否違憲,決定要不要副署、公告。他批評,偏偏賴卓政府要選一個兩邊都罵的作法,既然可以決定不執行,為何不能決定不副署、不公告? 決定時機的權力與原則為何?
至於所謂自然人憑證發動公投,李中志說,自己只能嘆口氣,非常討厭這種情緒勒索的無效社運,「就玩下去吧,不然咧?」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李中志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