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幾天,我的腦子裡一直有一個10歲的小女孩。
我常常想,她晚上是怎麼睡覺的?門外有聲音的時候,她會不會害怕?她是不是早就學會分辨,今天走進家裡的大人是誰?她是不是在很小很小的年紀,就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說、有些事情說了也不一定有人能救她?
她才10歲。
一個10歲的孩子,本來應該想的是明天要不要帶彩色筆去學校,功課寫完了沒有,週末可不可以出去玩;她應該可以撒嬌,可以生氣,可以跟媽媽吵架之後,晚上還是安心地睡在自己的床上。
可是這個孩子最後說的是:
「我不要住家裡。」
這句話有多重?
一個10歲的孩子,要在家裡活得多麼害怕、多麼痛苦,才會對大人說,我不要這個家了?
她才10歲,卻已經說:「我不要住家裡」
許淑華、馬郁雯把這個家庭揭露出來之後,我把新聞一段一段讀完,也一段一段處理。我真的掉了好多次眼淚。因為愈看愈不能相信,這不是發生在戰亂的地方,不是一百年前的故事,不是在政府永遠到不了的黑暗角落。
這件事發生在2026年的台北市,中華民國的首都。
一個媽媽帶著三個女兒生活。媽媽困在性工作的處境裡,兩個姊姊接連遭受傷害,最小的孩子才10歲,也遭到性騷擾。這不是一個孩子偶然遇到一個壞人的故事,而是一整個家庭已經陷進危險裡,而且一陷就是好多年。
最讓我難過的是,這個媽媽也不是故事裡那個一句「失職母親」就可以罵完、丟掉的人。
據我了解,她願意讓10歲的女兒接受安置。
我看到這件事情時,心裡反而更酸。
因為一個媽媽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也許代表她心裡知道:我現在保護不了她。
那是不是連這個媽媽也在用她唯一能做到的方法求救?
她為什麼會走到今天?她是不是沒有別的工作?有沒有債務?有沒有經濟壓力?有沒有暴力、控制、心理或者生活上她自己也掙脫不了的事情?三個孩子要吃飯、要上學、要有地方住,她靠什麼活下去?
台北市政府有沒有真正坐到她面前問過一句:
「妳要不要離開現在的生活?我們可以怎麼幫妳?」
這個家要救的,從來不只一個10歲女孩。
三個女兒要救。
這個媽媽,也要救。
孩子想走,媽媽也願意——到底還在等什麼?
所以我無法理解的是,孩子已經說「我不要住家裡」,媽媽也願意讓孩子安置,兩個姊姊又早已有那麼慘痛的遭遇,到底還要等什麼?
還要做幾次評估?
還要打幾通電話?
還要填幾張表?
還要等這個孩子用什麼方式,才能讓大人相信她真的受不了了?
她後來甚至走到自傷。
看到這裡,我真的很痛。
因為孩子已經把她能說的話都說完了。
她說不要住家裡。
她要求離開。
最後,連身體都拿來求救了。
可是台北市政府面對外界的質問,拿出來告訴我們的是:
714次。
714次訪視、電話、聯繫。
蔣萬安,你知道我看到這個數字是什麼感覺嗎?
不是安心。
是心寒。
如果只接觸過這個家庭一次、兩次,你們還可以說不知道事情有這麼嚴重。可是714次代表什麼?代表你們不是沒看見;你們看見了好多次。代表這個孩子不是沒有出現在政府的雷達上;她一次又一次出現在你們面前。
那714次裡,有多少次她正在害怕?
有多少次她希望有人把她帶走?
有多少次是大人可以重新決定「這個孩子今天不要再回去了」的機會?
714次之後,她還要自傷。
所以不要再拿714次當成成績。
714次不是你們做了多少事的證明,而是這個孩子等了多少次的紀錄。
她等了一次。
又一次。
再一次。
一直等到700多次。
這個政府還是沒有及時把她接住。
714次不是政績,是一個孩子等了714次
而蔣萬安面對這樣的質問,竟然還急著說,不要抹煞第一線社工的辛苦。
我聽了真的火大。
誰在責怪第一線社工?
我們問的是你。
你是台北市長。
你掌握的是整座城市的公權力。你有社會局、有教育局、有警察局、有衛生局、有勞動局、有家防中心,你可以要求跨局處處理,可以要求局長親自負責,可以要求每天回報。
一個行政首長真正該做的,不是替制度解釋做過什麼,而是問:
「孩子到底救到了沒有?」
假如我是台北市長,我看到這個案子的第一個念頭,不會是714次。
我會問:她現在在哪裡?
她今晚安全嗎?
誰今天去看她?
誰負責讓她不要再回到危險裡?
媽媽怎麼辦?
媽媽有沒有別的工作可以做?
三個孩子未來怎麼生活?
需要什麼預算?
需要什麼法律程序?
缺什麼,現在補。
我會一直追到有人告訴我:
「市長,孩子安全了。」
這才是公權力。
否則人民為什麼要把這麼大的權力交給你?
如果是你的10歲孩子呢,蔣萬安?
蔣萬安最喜歡告訴大家他是「三寶爸」。
那我真的很想問你:
如果今天是你的孩子呢?
你的孩子也走過10歲。
如果你的10歲孩子有一天看著你說:
「爸爸,我不要住這裡。」
你會怎樣?
如果你知道她被性騷擾,兩個姊姊又先後受害,最後她甚至傷害自己,你能接受一個官員站在你面前告訴你:
「我們已經聯繫714次。」
你會不會當場拍桌?
你會不會問:
「我女兒呢?」
如果自己的孩子,你不能接受這種答案,那為什麼別人的孩子就可以?
這就是我對蔣萬安最深的失望。
不是因為你講錯一句話。
不是因為一次媒體應對不好。
而是我從你的回應裡,看不到一個市長聽見孩子哭喊之後,應該有的那種焦急。
我看不到那種「不行,這件事情今天一定要處理」的急迫。
我看不到一個父親聽到別人的10歲孩子受苦時,本能地把她當一個孩子看的心。
我甚至想到蔣經國。
我從來不相信蔣萬安是蔣經國的孫子,但這不是今天最重要的問題。
我只是在想,如果這份報告放在行政院長蔣經國桌上——一個媽媽、三個女兒,兩個孩子接連受害,最小的10歲,喊著不要住在家裡——下面的人如果向他報告:
「院長,我們已經聯繫714次。」
他會怎麼回答?
我猜,他第一句恐怕不是「辛苦了」。
而是:
「孩子現在在哪裡?」
蔣經國有他必須被歷史檢驗的地方,但我很難相信,一個行政首長面對這種事情,會沒有反應。
他如果看到今天這個故事,恐怕都會哭。
「我最愛你,可是我也最恨你」
真正一直刺著我的,還是那個10歲女孩對媽媽講的話。
她說:
「我最愛你,可是我也最恨你。」
她還說:
「我們以後不要再見面。」
我每次想到這兩句話,都很難受。
因為一個10歲的小孩,要受過多少傷,才有辦法在「愛媽媽」和「恨媽媽」中間,被撕成這樣?
她不是不愛媽媽。
可能正因為她太愛,所以才會那麼恨。
她要的也許從來不是失去媽媽。
她只是想要一個安全的家。
她只是想不要再害怕。
她只是想有人告訴她:
「好了,妳不用再撐了。」
這句話,本來應該由大人告訴她。
本來應該由政府告訴她。
可是她等了這麼久。
這就是為什麼我沒有辦法接受蔣萬安的答非所問。
這裡不是沒有錢的城市。
不是沒有社福資源的城市。
不是沒有警察、沒有醫院、沒有NGO、沒有議員、沒有媒體的地方。
這是台北市。
中華民國的首都。
這是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首都
如果在這個城市裡,一個10歲女孩已經清清楚楚喊出「我不要住家裡」,仍然要一路等到自傷,才終於讓整個社會看見她,那不是一件普通的行政疏失。
那是首都市長應該感到羞愧的事情。
蔣萬安,你不要再告訴我們714次。
我們沒有問你做了幾次。
我們問的是:
為什麼她還要受苦到這個地步?
一個媽媽、三個女兒,就這樣掉進台北市最黑暗的角落。
孩子在求救。
媽媽可能也在求救。
你手上握著那麼大的公權力,卻沒有讓人民看見你第一時間「非救人不可」的決心。
事情曝光後,你還答非所問。
蔣萬安,你不只是應該害臊。
我真的很想問你:
當那個10歲女孩說「我不要住家裡」的時候,你有沒有把她當成一個自己的孩子來心疼過?
如果沒有,你的心肝,到底在哪裡?
文:周玉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