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廣仍屬國民黨黨產問題,NCC將開會討論,搜集證據文件,進行處分。若確認國民黨並未完全依法退出中廣經營,NCC有權撤銷中廣公司執照。
文/周玉蔻
中廣公司表面上在2007年賣給媒體人趙少康,多年來一直有傳聞指出,國民黨出售中廣公司頻道一事只是假象,國民黨的華夏公司仍然派駐主管及董監事,主導中廣公司內部經營。趙少康和國民黨雖然多次否認,檢舉揭發者始終經常提出控訴。如今,三中案起訴,起訴書所列情節和證據,指證中廣公司仍屬國民黨的事實,十分明確,今日NCC高層接受《放言》採訪時證實,針對此一議題,NCC將開會討論,搜集證據文件,進行處分。
國民黨為了符合廣電三法修法後「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2007年間將中廣售予媒體人趙少康。根據北檢起訴書所述,前立委高育仁曾出價五十億元,最後馬英九仍賣給出價較低的趙少康。
當年中廣交易案密約規範「買方付款不到九成,華夏公司可推薦董監事」,引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關注。趙少康向NCC遞件申請股權轉讓時,承諾落實黨政軍退出中廣,NCC才通過股權轉讓案。
黨產會調查三中交易案過程中,NCC發現中廣交易時雙方議定趙少康給付股款未達九成之前,中廣超過二分之一的董事及一席監察人以及財務主管,必須由華夏推薦指派,部分營運重要決定也需徵得華夏同意。
其中,交易金額達五十七億元,起訴書提及趙少康前後只付十億元,不及總額九成;另外,國民黨委任處理中廣案的律師陳明暉任中廣董事、財務主管龍明春也留任,讓人質疑這是不是受國民黨委任之人事安排。
若國民黨未依法退出中廣經營,NCC有權撤銷中廣公司執照。
NCC發言人翁柏宗日前受訪表示,NCC已向黨產會調取契約資料研析,此次北檢起訴書補充許多事實,不排除對當年股權轉讓重新審視審議。
一旦廢止或撤銷行政處分,中廣應回復至華夏公司持有之狀態,華夏公司已不存在,中廣將返還予國民黨或其黨營事業,也可能即刻產生不當黨產的問題,整個中廣收歸國有。NCC高層今日接受《放言》採訪時證實,針對此一議題,NCC將開會討論,搜集證據文件,進行處分。若確認國民黨並未完全依法退出中廣經營,NCC有權撤銷中廣公司執照。
(合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鄭羽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