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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同意開發金延期併中壽 金融界人士批「無法接受」:確實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2020.04.13
15:16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金管會這案子對我而言『無法接受』!」該名金融界人士統整3大點呼籲金管會,第一,對開發金「無法接受」的理由可以接受了?第二,要考量為已經進場投資股東權益所造成的損害;第三,財政部、金管會都代表官方單位,「要有一致性」,不能對A用A標準,對B用B標準,「政府在處理台新金有失道理。」

 

針對金管會同意開發金控延長併購中國人壽,與先前撂重話的態度不同,一位金融界人士向《放言》反應,覺得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呼籲金管會別忘了自己是監理機構,若認為開發金對中壽已有實質控制權,對「台新彰銀案」標準也要一致。

 



金管會先前表明開發金延期理由「有些無法接受」

 

開發金未在期限內併購中國人壽,向金管會提出延期地需求,讓外界百思不解的是,金管會明明上個月底例行記者會中,明確表示「有些理由無法接受」,還罕見撂下重話,對金融主管機關的承諾「等同法遵」;日前卻正式回函給開發金控,同意其延長併購中國人壽,儼然雷聲大,雨點小,讓業者紛紛質疑金管會是「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一位金融界人士接受《放言》訪問時直言:「確實是這樣(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先前說過「有些無法接受」,現在又同意,那先前沒辦法接受的都已經接受了嗎?「讓人質疑中間是否有黑箱作業」。

 

針對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在日前下午的例行記者會中回應,針對的原因主要考量此案是合意併購,開發金控對中國人壽已有實質控制力,併購進行在兼顧市場因素、開發金控及中國人壽雙方股東權益,以及兩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與金控綜效,原則同意開發金控於有具體規會,及董事會督導的情況下,延長投資中國人壽至本屆董事會任期結束前完成。併購時程每一季都要跟董事會報告,每半年跟金管會報告一次。

 

台新金對彰銀也有實質控制權

 

該名金融界人士表示,既然金管會看法是,開發金對中壽已有實質控制力,合意併購必須要兼顧雙方股東權益,那台新金控和彰化銀行雙方也是合意併購,也有實質控制力,甚至取得過半董事席次,為何財政部說翻臉就翻臉?

 

該名金融界人士表示,彰銀是財政部主導,財政部固然要站在政府立場,考慮是否要用一樣標準去考量台新金、彰銀,「金管會也別忘了自己是監理機構。」他強調,金融業是高度監理的行業,開發金當時允諾主管機關的條件,必須要貫徹執行,併購進度窒礙難行並不是今年才發現,有可能前年,甚至去年就發現,雙方股東必須得對外清楚說明,否則對投資寄予厚望的股東情何以堪?

 

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標準應一致」

 

「金管會這案子對我而言『無法接受』!」該名金融界人士統整3大點呼籲金管會,第一,對開發金「無法接受」的理由可以接受了?第二,要考量為已經進場投資股東權益所造成的損害;第三,財政部、金管會都代表官方單位,「要有一致性」,不能對A用A標準,對B用B標準,「政府在處理台新金有失道理。」

 

另一名金融界人士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雖然結局看起來是雷聲大,雨點小,金管會對開發金的態度像「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但問題的本質是,當初並沒有要求開發金兩年內沒完成併購,要對他怎麼樣,「金管會沒辦法去處罰,只能抽象回應承諾金融主管機關的事項『等同法遵』」,他舉多年前潤泰集團併購南山人壽為例,除非一開始就嚴格把關,像用5大條件規範潤泰集團一樣,但畢竟南山與中壽不同,南山體系較大,潤泰不是金融機構,要買本來就有很多疑慮,金管會怕他買一買就賣別人。簡言之,金管會僅是要加強監理的態度,中間本來就有灰色地帶,能做的有限,除非開發金控在併購中壽有重大疏失,否則不能拿他怎麼樣,「有點像給開發金吃排頭,要金融機構不要把金管會當塑膠。」

 

 

記者陳依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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