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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豬美牛進口「落實查驗」!陳時中:「散裝肉品」須標產地,違規最高可罰400萬

2020.08.28
18:52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陳時中說,政府已公布食品標示原則,包括「包裝肉品」和「散裝肉品(直接在市場上販售的肉品)」都要做標示,相關規範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總統蔡英文今(28)日下午宣布,開放含有的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針對各界對於美牛與美豬的食安疑慮,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儘管美國被OIE評為「風險可忽略國家」,但衛福部仍會為全民健康把關,落實進口查驗,並要求包裝肉品及散裝肉品清楚標示產地,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

 



陳時中表示,目前台灣已開放30月齡以下進口,國人每年大約吃掉6萬公噸的美國牛肉,佔食用牛肉的48%,客觀的情況來說,在政府的監控下,吃了這麼多美牛也沒出什麼問題;此外,美國全境內都吃美國豬,長期以來也沒有安全風險的產生。他更指出,OIE將美國評為「風險可忽略國家」,換句話說,基本上可以認定為「沒有風險」。

 

儘管美國被國際組織評定為「風險可忽略國家」,但陳時中說,台灣在進口美國肉品時,仍會保持高度謹慎,落實相關查驗作業程序,以「系統性的查核」去查廠、檢視牛隻檢驗、宰殺流程,以及對於風險物質的檢查等,是否都有符合美國與台灣的「雙邊規定」,進口時會要求檢附衛生證明及檢疫證明,進入市場後也會有抽查,確保食品安全。

 

含有的萊克多巴胺豬肉的部分,陳時中表示,會就國人食用習慣去訂定一個「安全」的容許量,把國人的飲食習慣、安全各方面都考量進去,秉持科學證據訂定標準。而大家更關心的是,國人有沒有「選擇權」,能不能確實的選到自己想食用的肉類,所以「清楚標示」是最重要的。

 

陳時中說,政府已公布食品標示原則,包括「包裝肉品」和「散裝肉品(直接在市場上販售的肉品)」都要做標示,若沒有符合標示規定,可罰三萬到三百萬新台幣;標示不實,則會罰四萬到四百萬新台幣。相關規範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期間政府會加強輔導,輔導衛生單位幫助廠商清楚標示,民眾也能清楚辨識。

 

陳時中強調,在肉品的進口政策上,有一些國際上的需要、要和國際接軌,但對食品安全也不會鬆懈,會落實查核機制,維護國人健康與食品安全。

 

 

圖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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