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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李義祥見工程車掉落釀巨響卻不作為?孫瑋芒列出太魯閣事故時間點:「無聲滑落」不合常理

2021.04.06
11:08a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孫瑋芒表示,根據警方紀錄,最初報案太魯閣號出軌的人,並非李義祥;如果李在事故發生前,就發現工程車滑落軌道,卻沒有報案,他的不作為涉及殺人罪。李在事故發生後,還到邊坡上觀看,被發生事故的太魯閣號乘客拍到。

 

408次南下台鐵太魯閣號日前發生嚴重脫軌事故,共釀50人死亡、200人傷的不幸悲劇。對此,作家孫瑋芒昨(5)日在臉書引述媒體調查發文指出,太魯閣脫軌事故「關鍵7分鐘」,現場理應發生兩次巨響。他質疑,難道第一次工程車自斜坡滑落,重摔至清水隧道北端軌道,難道事故禍首李義祥與現場工人沒聽到?

 



太魯閣號撞上自邊坡滑落工程車,釀台鐵73年來最嚴重事故。孫瑋芒昨在臉書發文以「工程車『無聲滑落』,你相信嗎?』為題發文表示,4月2日太魯閣號在清水隧道出軌事故,關鍵的7分鐘9時21分至28分,現場應發生兩次巨響,分別為工程車從斜坡滑落,重摔清水隧道北端軌道發出,以及撞到滑落軌道的工程車。

 

孫瑋芒引述媒體報導提到,事故禍首工地主任李義祥供稱,4月2日去巡視工地將工程車吊卡停放在工地貨櫃前轉彎處,一開始沒異樣是巡視完後,回到現場發現車子不見,又聽到巨大撞擊聲,向下一看才發現火車撞上,驚覺事情大條了。

 

「第一次巨響發生時,李義祥和現場其他工人沒聽到嗎?」孫瑋芒質疑,工地範圍不超200公尺,10.4公噸吊卡車滑落邊坡20公尺下鐵軌,「若說『無聲滑落』或『沒有人聽到撞擊聲』,那是不合常理的。」;李和現場工人若聽到第一次巨響,從而發現工程車滑落軌道,應立即報案,請警方、台鐵局等相關單位警告列車。

 

孫瑋芒表示,根據警方紀錄,最初報案太魯閣號出軌的人,並非李義祥;如果李在事故發生前,就發現工程車滑落軌道,卻沒有報案,他的不作為涉及殺人罪。李在事故發生後,還到邊坡上觀看,被發生事故的太魯閣號乘客拍到。

 

不僅如此,孫瑋芒也統計媒體報導與官方資訊,進而整理出事故發生前的時間點:9時00分,工程車已停在貨櫃屋搭建的工務所前;9點13分,開往花蓮的204次自強號通過清水隧道;9點21分,車友童先生拍攝到工程車仍然停放在工務所前便道斜坡上;9點21分至28分間,工程車從斜坡滑落清水隧道北端軌道;9點28分,408次列車太魯閣號撞到滑落軌道的工程車出軌;9點35分,花蓮縣消防局接獲多通電話報案,指408次列車在大清水隧道內發生事故;9點49分,案發時在第一節車廂內的乘客李先生向《蘋果新聞網》指出,9點49分時,他隨手拿出手機往窗外一拍,拍下李義祥就站在邊坡上朝火車內望去。

 

真相越辯越明之際,孫瑋芒再引述報導定調意外發生後,統計29通求救電話撥至花蓮縣消防局與警察局,且皆是列車乘客所撥打。而運安會目前也已掌握列車相關紀錄,並研判事故在工程車滑落5至7分鐘後發生。

 

 

顯圖取自林佳龍、孫瑋芒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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