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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內爆共諜案 朱立倫喊不分黨均嚴查、切勿護短 黃帝穎質疑藍白:敢不敢表態挺檢調反滲透辦共諜?

2025.04.14
17:14pm
/ 放言編輯部 楊宸睿

黃帝穎認為,不論是外交部或總統府幕僚,只要洩漏國防秘密、外交機密、一般公務機密或非可公開政府資訊,均屬於「違背職務」行為。而共諜若藉此獲得不法利益,除了違反國安法外,同時構成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度從國安法的七年以上徒刑,上升到貪污條例的最重無期徒刑。

 

近期民進黨內數人涉及共諜案,台北地檢署查出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前助理何仁傑涉嫌洩漏外交機密予中共情治人員,觸犯國安法嫌疑重大,遭檢方聲押調查。先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12日針對共諜案,表示全台不分黨派對於任何共諜案都要嚴辦到底,綠營內部的案件當局絕對不能護短。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共諜案不僅觸犯國安法,更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將處無期徒刑。他也質疑,藍白「敢不敢表態支持檢調反滲透辦共諜?」。

 



黃帝穎發文表示,北檢先前偵辦共諜案,發動多次搜索,聲押了何前國安會秘書長助理、吳姓前總統府諮議、邱姓前民進黨黨工和黃姓前助理特助。他指出,國安法修法加重「為中國發展組織」,將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而司法應評價共諜同時觸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黃帝穎認為,不論是外交部或總統府幕僚,只要洩漏國防秘密、外交機密、一般公務機密或非可公開政府資訊,均屬於「違背職務」行為。而共諜若藉此獲得不法利益,除了違反國安法外,同時構成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度從國安法的七年以上徒刑,上升到貪污條例的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表示,公務體系爆出的共諜案均應加辦貪污重罪,非公務員身分的共諜教唆政府人員洩密,以提供不法利益作為對價,即為具行為分擔、犯意聯絡的共犯,同樣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最後強調,社會應支持政府嚴辦共諜以防衛民主,而他懷疑,藍白是否敢表態支持檢調反滲透辦共諜。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黃帝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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