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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宣判出爐!東京威力科創遭罰1.5億元、主謀陳力銘手機翻拍洩「奈米製程機密」判10年!

2026.04.27
18:21pm
/ 放言編輯部 吳思嬋

陳力銘透過涉案台積電工程師開啟公司系統後,再以手機翻拍,蒐集製程參數與實驗數據,其中包含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內容…

 

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外洩案今(27)日宣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串聯多名在職工程師長期竊取關鍵技術,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與《營業秘密法》等罪,判處陳力銘10年徒刑,其餘涉案工程師分別判刑2年至6年不等;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則遭判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緩刑3年,並須支付台積電1億元及國庫5000萬元。

 



判決指出,陳力銘原任職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2023年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後,為協助新東家爭取2奈米製程設備供應資格,從2023年8月至2025年間,多次透過過去同事吳秉駿與戈一平取得內部資料,利用會議室、餐廳及住處等場所,由對方開啟公司系統後再以手機翻拍,蒐集製程參數與實驗數據,其中包含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內容。

 

調查期間,陳力銘咬出在職工程師陳韋傑也涉案,兩人竊取「十四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同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任職於台南封測廠的工程師陳韋傑,明知無權限仍借用同事帳密登入資料庫,下載並翻拍「14埃米以下製程」機密資料後傳送給陳力銘。

 

合議庭指出,台積電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屬於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的在台服務公司,並非台積電的競爭對手,而且調查發現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都沒有洩漏給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的第三方,且陳力銘充分配合及協助調查,台積電表明願意接受他的道歉,成為從輕量刑的因素;吳秉駿、戈一平兩人台積電也具狀表明原諒,因此量處適當刑度。

 

法院審酌,陳力銘涉犯多項罪名,雖因自白與協助查案部分獲減刑或免刑,仍合併執行10年徒刑;吳秉駿與戈一平因認罪並配合調查,分別判刑3年與2年。合議庭指出,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科創均坦承犯行,唯一不認罪的只有陳韋傑,因考量陳韋傑未獲台積電諒解且否認部分犯行,判刑6年。至於東京威力科創高階主管盧怡尹,因案發後刪除相關圖檔涉滅證,判刑10月、緩刑3年,須繳納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

 

在企業責任方面,法院裁定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員工的監督義務,應執行罰金新台幣共1億5000萬元。考量公司認罪、配合調查並與台積電達成和解,合議庭宣告附條件緩刑,要求在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付給台積電1億元、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東京威力科創TEL也發表聲明表示,集團一向將遵守法令與倫理規範視為最重要原則,絕不容許洩漏客戶機密資訊的行為;針對判決認定未充分監督員工,將以嚴肅態度檢討,並進一步強化全集團資訊管理與內控制度。同時強調,本案調查及判決結果均未認定Tokyo Electron或其台灣子公司存在任何組織性介入,亦未發現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公司已與相關客戶協商,就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之保護及共享原則達成強化共識,因此事件對公司財務表現並無影響。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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