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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推「青年優先三重奏」讓育嬰留停更彈性!明年1/1起育嬰留停可按「日」請假雙親最多60日、家庭照顧假以「時」請假緊急顧孩

2025.09.04
12:14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洪申翰說,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最短不能少於30日,造成勞工面對家庭與職場上時間的困窘,這是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

 

勞動部推出「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未來育嬰留停可按「日」請假、雙親一共能請60天,家庭照顧假部分則能以「時」請假,一年有56小時能照顧家庭成員,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今(4)日在行政院會中拍板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這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目標,達到照顧不離職,續留職場,有助於留住成熟勞動力。

 



行政院近日推出「青年優先三重奏」,包含婚育宅加補貼、育嬰照顧更彈性、新青安更彈性。

 

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許多勞工朋友和民間團體長期表達「照顧時間貧窮荒,職場家庭兩頭燒」的困境,育兒育嬰勞工面臨小孩臨時突發的照顧需求,勢必要短暫離開職場照顧小孩,這是勞工不得不的必要需求。

 

洪申翰說,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最短不能少於30日,造成勞工面對家庭與職場上時間的困窘,這是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為了提早幫助有需要的新手爸媽,面臨小孩有短期照顧需求,可以以「日」請育嬰留停;讓小孩發生臨時緊急狀況,例如保母突然通知要提早接小孩,可以以「時」請家庭照顧假。

 

洪申翰接著說明,育嬰留停以「日」請的狀況,現行勞工於小孩三歲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期間政府提供8成薪補貼,「未來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另外,家庭照顧以「時」請的部分,洪申翰說,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此假別的薪資計算依事假規定辦理,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 

 

洪申翰說明,未來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一年可以有56小時可以因應小孩臨時狀況。如56小時家庭照顧假在同一年度使用完畢,發生臨時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的情形,可以就未用完的「事假」,亦可以「小時」為單位向雇主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其全勤獎金。

 

勞動部指出,為了讓新制上路,涉及到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勞工請假規則」、「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及新訂「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幾項子法與相關解釋令,勞工保險局相關申請書表、作業規定及資訊系統,亦須相應調整,刻正全力積極辦理中。

 

勞動部最後強調,讓受僱者可以更彈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有助於減少勞工因照顧家庭而離職,達到照顧不離開職場,解決企業缺工。《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內容,可上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查閱。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在院會中就「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裁示,卓榮泰表示,本次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措施,提供勞工更多職場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能夠以「日」申請,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目標,達到照顧不離職,續留職場,有助於留住成熟勞動力。

 

卓榮泰指出,小微型企業因人力調配及成本負擔,將面臨相當程度的挑戰,為鼓勵雇主共創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規劃給予企業獎勵支持,並請經濟部協助宣導。

 

卓榮泰也請勞動部積極進行後續法制及行政作業,相關經費與補助,期待在明年的1月1日能夠準時上路。

 

 

圖片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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